通海市实施2016年全省村容村貌整治工程项目阶段总结
通海市实施2016年全省村容村貌整治工程项目阶段总结
一、我市新农村建设总体情况
根据《农业厅全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省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省农计财字〔2016〕105号)精神,通海市农业局、财政局会同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研究,及时以通市农〔2016〕65号文件对项目申报工作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区按照《村容村貌整治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申报条件和申报内容要求积极搞好项目申报工作,严格按照《2016年全省村容村貌整治工程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申报指标分配表》的控制指标进行申报。全市共82个已组织编制村庄建设与整治规划,村领导班子团结、务实,已组织农户开展一事一议,具备扶持主导产业发展的资源优势和基础设施条件,具有一定经济、文化、社会基础、经济发展水平适中,文化建设和民主管理有一定基础,当地农民要求最迫切、受益最直接,农户有建设热情的自然村进行申报。经市农业局、财政局组织对各县区上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筛选,了82个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并结合2016年全省扶贫攻坚现场会要求的项目上报,所有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切实改变项目区村容村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社会文明程度,能起到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最终获得省级扶持示范点73个,获取扶持资金730万元。
2016年省级扶持73个村容村貌整治工程项目示范点分布在全市十一个县区,其中兴华区个,文峰县9个,革利县8,岩坪县5个,溪口县4个,长峨县6个,峨河县4个,马鞍县11个,瑶山县7个,旺达县6个,川口县1个。73个示范点覆盖了我市不同自然经济类型,有江边河谷、坝区、二半山区、高寒山区。涉及农户9883户,人口39607人,劳力21460个,耕地面积19814亩。试点自然村农户数最少的30户,最多的1703户,农户数较多的自然村多数已整村推进项目共同实施。村容村貌整治工程项目实施与村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相结合,主要内容包括:人畜饮水工程、村内道路硬化、新建公共厕所、新建垃圾处理场、道路绿化、改水、改电、排污、改造畜厩、
厨房、房屋改造等。
二、2016年省级扶持村容村貌整治工程项目完成情况
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村容村貌整治工程项目资金和计划的通知》(省财农〔2016〕2号)文件后,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及时研究,于7月3日以通财农〔2016〕67号文件将省级扶持资金及时下达到各县(区)。明确各县(区)农业局为项目实施的主管部门,具体监督指导工作由农业经济服务中心承担。要求各县(区)农业部门要成立项目监督指导组,落实专人负责监督指导工作,指导项目所在村在严格执行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基础上,依托现有条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项目建设符合全省农业厅《关于实施村容村貌整治工程意见》要求,于2016年1月底前按质完成。项目资金要严格按照财政支农资金管理规定,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滞留、截留、挪用。
根据全省农业厅《关于定期报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展情况的通知》(省农办计财字〔2016〕138号)精神,我市及时转发了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定期报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展情况的通知》(通市农〔2016〕310号),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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