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2:两汉的政治经济制度
一、监察制度:刺史制度
二、地方行政制度:郡县制和封国制并存
三、选官制度:察举制
四、户籍制度(地方行政管理制度、赋役制度):编户齐民制度
监察制度
地方行政制度
户籍制度
选官制度
一、监察制度:刺史制度
1、设立:西汉汉武帝后期
(1)原因:疆域扩大,需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2)设立:(监察区、监察官、监察范围、性质)
(3)特点:比秦的监察制度更严密
2、变化:东汉
治所(无适所治)
官阶(低于郡守)
职权
3) 评价
,有利于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刺史逐渐演变为地方长官,权力不断膨胀,也就失去了其监察作用。刺史成为拥兵自重的地方割据势力,严重威胁中央集权.
(所治有定处)
(高于郡守)
(监察官)
(地方军政长官)
●思考:“汉刺史乘传周行郡国,无适所治。中兴所治有定处。旧常以八月巡行所部,录囚徒,考殿最。初岁尽诣京师奏事。中兴但因计吏,不复自诣京师”《通典·职官》
1)刺史制度创建于何时?
当时刺史的职权如何?
(创建:汉武帝时)
(当时刺史的职权是:品级不高,代表中央,可以监察诸侯王和地方高官)
2) 材料中的“中兴”指的是什么?
(“中兴”指东汉建立)
此后,刺史的职权有何变化?
(刺史职权的变化:监察权进一步加强,并逐步增加了地方行政权和军权,东汉末年,执掌州的军政大权,成为州的最高长官)
—郡县制和封国制并存
(一)汉初的封国
:
1)楚汉相争时出于战略需要,分封异姓王,造成异姓王威胁中央的局面
2)刘邦等认为秦亡原因是缺少封国的帮助,因而在铲除异姓王后,决定实行封国制
2、实行目的:
拱卫汉室,稳固刘姓王朝的统治
3、内容:
地方行政制度上郡国并行,交叉分布P35
4、影响:
1)地方行政制度上出现了郡县制和封国制并存的特点
2)形成王国问题,严重影响了中央集权的巩固和国家的统一
—郡国并存制
(一)汉初的封国
地域:全国54个郡,诸侯国占据39个郡。
人口:各诸侯国的人口总数,将近中央直辖地区人口数的一倍。
诸侯国内,诸侯王享有很大的自主权。
《汉书》卷一下《高帝》:“自置吏,得赋敛。”
“自为法令,拟于天子”
王国的危害:分割皇权,威胁中央
二地方行政制度—郡国并存制
(一)汉初的封国
(二)汉武帝解决王国问题
1. “推恩令”—分割王国的封地
2. “附益法”—限制诸侯王的活动
两汉地方行政制度的变迁
郡国并存
郡县
州郡县
—察举制
(一)目的
为适应国家统治的需要
(加强中央集权和扩大统治基础)
(二)察举制的演变
1)选拔标准:
才能,品德●有吏有民布衣将相
2)选拔途径:
—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最主要)
—自上而下选拔官吏制度
3)作用:
为汉武帝时期鼎盛局面奠定基础
—察举制
察举制的演变
重孝廉
乡举里选(自下而上)
声望影响逐渐被官僚家族控制
人才在地方声望
门第望族
东汉是豪强地主掌权察举必然被豪强控制
累世公卿世家地主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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