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社会学论文法律社会学论文“试论法律的目的”学院:东方科技学院年级:2011级班级:法学一班姓名:刘湘宇学号:201141901109指导老师:涂小雨摘要:法学家必须从目的论的角度出发去研究法律;法学家必须观察各种法律要素是如何在其中各自运作过程中证明自身的;他们的运作将会导致有用的结果还是会导致有害的结果、将会导致与文化相一致的结果还是会导致与文化相反的结果,以及将会导致使价值据以得到公正评价的结果还是导致使价值得不到公平评价的结果。(法理学-庞德)关键词:法律目的法理学庞德正文:我是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学习法律已经有两年之久。对于法律一词我并不陌生,或许该说我们都不陌生,从小接触的教育当中,法律给我们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感觉。高中的课本之中也给我们介绍法律的性质,那时候我知道了法律具有强制性和阶级性。那么法律还具有什么性质呢?法律是政治上的正义是世俗公认的公正不偏的权衡标准,是理性的体现,又是一个合同式的契约。法律的性质包括:(1)公正性:法律是正义的体现,它对一切人,包括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是平等的;(2)可变性,法律应该被允许变革,当然这种变革需要慎重;(3)强制性,法律史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是人们的行为准则,人人都应该遵守它。(百度文库)不过我总是在思考着一个问题,那就是法律的目的是什么,在中国古代,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利益,那么放在社会主义的今天呢?庞德认为法律的目的就是社会控制的目的,就是能够实现对社会利益的保护,就是法律秩序的目的,就是正义。他说“有关法律的目的——亦即有关社会控制的目的以及作社会控制之一的形式的法律秩序的目的——以及从这种法律目的来看法律律令应该是什么样的哲学观、政治观、经济观和伦理观,乃是法官、法学家和法律制定者工作中的一个具有头等重要意义的要素。”庞德认为法律的目的就是在能够实现对法律利益的保护。庞德认为法律的目的就是尽可能地、合理的构建社会结构,以最小的阻力和浪费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成员的利益。因此,庞德研究了利益、利益分类和对利益进行平衡的价值问题。庞德把利益定义为:“人们,个别地或通过集团、联合或关系,企求满足的一种要求、愿望、或期待:因而利益也就是通过政治组织社会的武力对人类关系进行调整和对人们的行为加以安排时所必须考虑的东西。”为此,庞德研究了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等三类利益。在此基础上,庞德指出:诚然,我们不能绝对回答这一问题。但是,法律的全部意义是一个实践问题。不能绝对回答,不等于说,我们不能对自己尝试做的,并在实际上大致可达到的东西,描绘一幅切实可行的蓝图。在庞德看来,利益理论将相对地回答法律目的的问题。与康德和斯宾塞不同,庞德认为,法律的目的主要不是最大限度地自我维护,而主要是最大限度地满足需求。在20世纪,应该用更加广泛地承认人类的需要、要求和社会利益这方面的发展来重写这段法律历史”。在《法理学》(第一卷)中,庞德考察了法律的目的“在法学思想中的发展”和“在法律律令和法律准则中的发展”,明确将法律的目的称作“正义理论”他说:“正义,亦即法律的目的”如何研究法律的目的?庞德认为:“我们既可以用历史的方法也可以用哲学的方法来处理法律目的这个问题或何谓正义这个问题。我们既可以对那些有关法律目的的观念在法律律令和法律准则中的发展过程进行探究,也可以对那些有关法律目的的观念在法学思想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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