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对股票市场的看法正文浅谈对股票市场的看法股票最早出现于资本主义国家,它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包括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这种所有权为一种综合权利,如参加股东大会、投票表决、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红利等。可以公开上市,也可以不上市。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即同权同股。股票一般可以通过买卖方式有偿转让,股东能通过股票转让收回其投资,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有限责任,承担风险、分享收益。目前我国股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企业。,内部监管无力。目前上市公司中不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一股独大现象特别严重,而且目前国有股、法人股的不流通,使上市公司的民主决策管理形同虚设。大股东将上市公司当成其“提款机”,挪用上市公司资金、强令上市为其担保,严重干扰了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作为内部的监管机构的监事会的虚设,使其的监管的目的不能实现,导致公司的违规违纪不能得到遏制。。独董介入上市公司的时间并不是很长,作为相应的法律法规的缺位,导致了独董的职责不明了,独董成了“花瓶”的代名词,更有因此与所在公司产生矛盾而闹上法庭。二、投资主体。在目前法制条件下的中国股市具有相当的不确定性,投资者的投机性很强。在机构投资者与个体投资者的博奕中,个体投资者往往损失惨重。三、中介机构。中国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时间虽然较短,但发展很快。在目前法制环境下,中介机构的独立性、公正性的较低,造成中介机构的公信力普遍低下。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虚假审计报告,处罚乏力。四、监管机构。中国证券监管经历了一个从地方监管到中央监管,由分散监管到集中监管的过程。但是中国的证券监管机构独立性有待加强,从业人员的素质亟需提高。这不仅是外延的机构的扩张,对于上市的监管,应加强事前预防制度的完善,加强事后处罚力度,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证监管会作为一个中间机构,应以保护投资者、市场环境为已任。五、发行交易行为投机性较强,股票发行价过份的高,市盈率离谱。六、价格操纵,坐庄现象严重由于中国股市的投机性强,流通股的份额不多,一些大的机构通过操纵某一公司股票价格,谋取利益。扰乱了市场秩序,严重损害了中小投资者利益。而由于乏力的监管处罚机制,上市公司的母公司,关联公司炒作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以谋利的现象也不鲜见。关于证券市场体系的问题:美国股票市场具有多层次的市场格局,股票市场通过层次细分可最大限度的实现资本的供需平衡。中国股票市场结构单一,主板A股市场规模较大,二板市场未能开设;三板市场规模小,同时沪、深两地市场的同质性、重叠性限制了整个市场容量的扩展。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应建立多层次的证券市场体系,其中包括: 一)创业板市场(二板市场):为高科技,高成长型企业服务。特点:企业规模小,经营年限短,采取保荐人制度,股份全部流通,规定主要股东最低持股量及出售股份的条件,严格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 1、二板市场定位 无论在主板市场内部设立二板市场,还是单独设立为主板服务而且为主板市场培养上市公司的依附型市场,都不符合我国经济改革和产业转型的客观要求。由于主板市场存在问题较多,行政色彩过浓,因而在主板市场的基础上建立二板市场,就会留下隐患。从外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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