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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代理词 民间借贷原告代理词.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27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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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代理词民间借贷原告代理词被告人任某、李某交通肇事罪一案,刑事附带民事原告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依法接受费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本人接受受害人之亲属李、孙、姜的委托,作为其与任某、李某交通肇事赔偿纠纷一案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人,为维护委托人之合法权益,现就本案争议的焦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关于被告人任某涉嫌罪名的确定:我们认为,起诉书认定的被告人任某涉嫌的罪名错误,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有区别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在广义上都是过失致人死亡,但最大的区别在于,交通肇事是因为违反道路交通运输法规而发生事故,因此交通肇事罪是过失致人死亡的一种特殊罪名。只有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比如在封闭的道路上、在小区里、在工厂院子里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死亡的,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而本案发生在费县北外环也就是327国道,明显属于公共交通道路,所以本案也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罪。恳请法庭予以更正!二、关于被告人任某和李某的量刑:我们认为,对被告人任峰应当以交通肇事罪且具有“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节在七年以上并且从重处罚;对被告人李某应当以交通肇事罪且具有“肇事逃逸”的情节在三年以上并且从重处罚。1、被告人任峰之行为属于“因逃逸致人死亡”。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第五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本案中,根据被告人任某的供述可以看出,被告人任某是经常开车并且以开车为业从事运输的,那么在发生事故之后,没有履行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立即报警的法定义务,而是为逃避法律追究,置受害人的生命于不顾,驾车逃逸,放任危害后果发生。事故发生在国道上,车流密集,被告人具有法定义务而不作为的行为,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被再次碾压死亡,与被害人的死亡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被告人关于“怕遇到抢劫的所http://s/”的辩解显然不符合常理,不符合正常人的思维,也无法解释到家后为什么将车牌车棚都换掉这一毁灭证据的行为。2、被告人任某、李某的行为不仅后果严重,而且认罪态度差,没有悔罪表现。在事发后,两被告人均肇事逃逸,经网上追逃在事发后两个半月后才将任某抓获,四个半月后才将被告人李某抓获,被害人亲属在这段时间里,可谓受尽煎熬。在两被告人归案后,不管是被告人任峰还是其家人还是其律师,从来没有和受害方联系,更没有来积极协商赔偿事宜,可见其根本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被告人李某方也没有积极的赔偿态度。三、刑事附带民事原告方的各项经济损失均符合法律规定。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不再详述)综上所述,请求法院查明事实依法采纳刑事附带民事原告的以上意见。代理人:李广波山东信誉永恒律师事务所2016年4月10日民事原告xxx诉讼代理词行政诉讼原告代理词民事原告×××诉讼代理词独任审判员:我受原告×××的委托,出庭担任诉讼代理。通过刚才开庭审理的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我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争论的焦点是子女如何抚养及财产如何分割的问题,而不是同不同意离婚的问题。针对本案争议的焦点,下面,我以原告的角度,谈两点对本案的看法和意见,供法庭主持调解或作出判决参考。一、本案案由是同居子女抚养及析产纠纷,不是解除同居关系纠纷,更不是离婚纠纷。原被告双方相互认识恋爱三个月后于×××年×月同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当时原告才××岁,《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的:“结婚年龄,男方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方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未能办理结婚登记。后来到了法定结婚年龄也一直未按照《婚姻法》第八条:“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之规定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双方的婚姻关系一直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法发[1994]6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载明:“1989年11月21日,我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3条规定: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发,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了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并于发布之日起施行。因此,自1994年2月1日起第一文库网,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同时,根据法释[2003]19号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释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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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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