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16年占用林地自查情况报告
XX县2016年占用林地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省林业局《关于认真做好国家林业局2016年征占用林地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十分重视该项工作,为有效保护林地资源,切实提高林地管理水平,及时查处违法占用林地案件,我局组织有关人员集中布置了自查工作,现将我县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组织自查和抽查。布置各林业站立即做好关于林地使用情况调查工作,对全镇的林地使用情况进行摸底和上报,包括各项建设工程用地、采石(矿)场等,我局再根据各站上报的情况分别进行抽查核实。自查基本概况。(一)在建采石(矿)场情况。我县目前在建的采石(矿)场2个。采石(矿)场分别是位于新城镇雨洞村山根水库侧的雨洞石场和位于水台镇布茅村猪岗山的云端石场,经查,两个石场都是经过省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采石场,去年底,雨洞石场因扩建需求,作出石场扩建计划,并各林业部门申请征占用林地5公顷,已经省林业局批准。两石场均按照批准的范围占用林地。(二)2016年在建项目使用林地情况。全年在建项目共8个,,均到省林业局办理了征占用林地手续,取得《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具体情况如下: 1、天堂镇合诚世纪陶瓷生产项目:,经查,没有超批准面积使用林地。 2、XX县卓辉金属制品生产项目:,经查,没有超批准面积使用林地。 3、XX县厚德五金塑料制品生产项目:,没有超批准面积使用林地。 4、XX县东升机电设备生产项目:,没有超批准面积使用林地。 5、XX县银盛五金塑料制品生产项目:(),没有超批准面积使用林地。 6、XX县东方南路北段项目:(),没有超批准面积使用林地。 7、XX县惠中路项目:,没有超批准面积使用林地。 8、XX县振兴三路平南路项目:,没有超批准面积使用林地。二、征占用林地管理情况。我县一直坚持把上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贯彻
落实到林地保护管理的各项实际工作中去,认真落实征占用林地办理程序、林地查验和林地使用现场监督检查等,做到依法行政、常抓不懈。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林地的保护管理工作。(一)严格执行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制度。在林地的征占用过程中,我县严格执行《森林法实施条例》、《林地保护管理条例》、国家林业局《占用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规范了全县林地征占用林地行为及用地审批手续。1、办事公开透明:我县征占用林地手续办理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操作程序在政务公开栏公布。2、部门协调联动:林业、发展和改革、国土资源三部门在林地征占用中都具有相关职能,在办理征用、占用林地项目时,发展和改革局、国土资源局两部门按其职责,严格做好查验和材料审核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涉及林地的,一般会要求林业部门提前介入,共同核定林地地类及面积,促请用地者办理《林地
XX县2016年占用林地自查情况报告(精简篇)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