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妇女发展规划》《遵义市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目录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遵义市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1)《遵义市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2)《遵义市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35)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遵府办发〔2016〕9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遵义市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遵义市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遵义市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2016年2月18日遵义市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前言男女平等是我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在发展中维护妇女权益,在维权中促进妇女发展,是实现男女平等的重要途径。妇女占我国人口的半数,是经济和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妇女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始终把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2011年,市政府颁布了《遵义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妇女规划》),确定了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法律、妇女与环境等七大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十二五”时期,市政府将妇女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有力地促进了妇女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积极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大妇女的积极参与下,我市妇女事业取得了长足进步。截止2015年底,《妇女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妇女参与经济和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妇女参政比例和层次逐步上升,参与决策和管理的能力增强;妇女受教育水平明显提高,男女受教育差距进一步缩小;妇女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平均预期寿命延长;保护妇女权益的执法力度持续加大,妇女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维护;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普及程度提高,妇女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妇女规划》的实施,对促进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十三五”时期妇女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由于我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仍处于较低水平,导致整个妇女事业的发展水平仍然偏低。我市在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方面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法律规定的男女平等权利在一些领域还未得到完全实现;妇女在社会分工和资源占有方面仍处于相对弱势,各阶层妇女利益需求呈现多元化,城乡和区域妇女发展不平衡状况还较为明显;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水平有待提高;妇女的健康需求有待进一步满足;妇女的社会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妇女发展的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脱贫、实现富民强市新跨越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既为妇女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也提出了新的挑战。全面促进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任重道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规定,遵循《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北京宣言》、《行动纲领》、《千年发展目标》等国际公约和文件的宗旨精神,按照《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遵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总体规划和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妇女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妇女事业发展,以守底线、走新路、奔小康为总要求,以后发赶超为主题、全面小康为主线、脱贫攻坚为重点,积极适应新常态,抢抓新机遇,谋求新突破,切实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同步提升。以我市第十三个五年规划为契机,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严格施行妇女权益保障法,全面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把密切关系妇女与健康、教育、就业、参政、社会保障、法律、环境和扶贫作为全市妇女发展的优先领域,提高妇女社会地位,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优化妇女发展环境,促进男女两性协调发展,实现妇女和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同步发展。(二)基本原则。,促进妇女事业全面发展。着眼妇女发展需求,解决关系妇女切身利益的现实问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和谐发展。注重社会公平,进一步缩小两性社会地位差距,促进两性协调发展。,促进城乡和区域妇女协调发展。加大对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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