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培养非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合同书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简称甲方)录取«xm»同志(简称乙方,身份证号:)为年«yxmc»«lqzymc»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学制为«xz»年,入学时间:年9月。现甲、乙双方就乙方教育培养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非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系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依据国家招生规定被学校录取,基本修业年限或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非脱产学习,毕业后按有关部门规定派遣的研究生。二、甲方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培养和管理,甲方仅提供高等教育服务,不承担培养以外任何义务。乙方按甲方培养计划,学业水平等达到甲方相关规定和要求后,可获得标注有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及相应的学位证书。三、乙方应按甲方财务部门规定缴纳学费«xf»万元,未按规定交费者不予办理入学手续。乙方中途休学、退学、被开除学籍或因其他自身原因离校者,乙方所付给甲方的一切费用不予返还。四、乙方入学时,应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乙方学习期间,不享受国家助学金,不参评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五、乙方学习期间的住宿、工资待遇、医疗费用及社会保险等,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予负责。六、乙方毕业后,甲方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寄送乙方入学时转入甲方的有关材料及在读期间学业相关材料等。乙方的联系方式:_,寄送地址: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甲方可通过前述联系方式发布通知、寄送在校期间的相关资料等。如果乙方变更上述相关信息,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照前述规定寄送相关资料后视为已送达。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自乙方办理离校手续之日终止。八、本合同是非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时必备的文件。无此合同不予办理入学报到手续。九、本合同内容如与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不一致,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单位公章:乙方签字:负责人签字:2017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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