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案例分析合同效力案例分析合同法案例分析甲方因不可抗力请求延迟履行,并及时通知乙方,符合免责法律规定,因此不构成违约。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本法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乙方因甲方延迟交货供不上市场需求,及时通知甲方宣告解除合同合法,不构成违约。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本案中甲方虽因不可抗力造成迟延履行,但乙方合同的目的因此无法实现,并且该买卖合同的解除无须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所以符合耿除合同法律规定。因此,双方指责对方违约均不成立。甲方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乙方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请求都是错误的。2、本案不应通过诉讼解决。因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通过仲裁解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第2项:“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而且涉外货物买卖合同的诉讼时效和仲裁期限为四年,此时已超过。3、本合同争议的处理办法即不履行该合同。是我把时效这一点遗漏了,补充提问说得对。合同法案例分析!20分只说案例2吧。1、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关系。2、运输合同。第二百八十八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3、不能,不是合同双方,不具有合同的权利。4、不能成立。承运人由刘某选定,应对承运人的过失承担责任。合同法要约案例分析*5月2日胜利家俱厂发出的函件。属于要约,得到对方的完全确认才能产生效力。*5月4日A机关发出的函件。属于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因为对价格,数量,期限的变更属于对合同条件要约的实质性变更。法理上,属于反要约,必须得到对方的完全确认才能具有效力。合同条件为:订购桌椅300套,同时提出每套桌椅800元,10月底将货一次送到A机关,属于合同重要条款。*5月6日胜利家俱厂发出的函件。属于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因为对价格,数量,期限,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的变更属于对合同条件要约的实质性变更。法理上,属于反要约,必须得到对方的完全确认才能具有效力。价格由1000元每套变为900元每套。*5月8日A机关发出的函件的法律效力。这种接受对方主要合同条件的行为,称为“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邀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因为案例中的承诺以传真方式作出,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是开始计算。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必须指出,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时,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所以,最好归纳整理相关的文件,形成一份合同为宜。关于格式合同的法律效力的案例合同只要是基于双方意思表示的真实,内容形式合法,应该都是有效的吧?格式合同现在比较热点的问题是“霸王条款”,不知道穿是否是需要关于“霸王条款”的案例?最高人民法院主动审查合同效力的案例任何级别的法院都不会主动审查合同合同法案例分析1,以甲乙丙为被告,甲乙丙三者承担无限连带责任……2,两个合同的签订属无效合同,因为都未经合伙人丙同意……3,无效,因未办理登记。4,无效,合伙经营的企业组织做出任何一项重要决定都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或者由合伙人选举出的合伙组织领导人决定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方可生效。无效合同案例分析合同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损害国家社会和他人利益即无效合同法:案例分析1、双方产品、价格、交货期限等协商一致了,合同成立!2、至于包装範格协商,甲方没有回复,说明“不赞成”,但也不等于推翻合同。3、合同的主要条款(含产品规格、价格、交货时间、交货方式等)无异议的话,合同就可成立!4、本案,甲方违约(不含包装规格变更与否)。5、电报业务在我国已经取消好多年了,出题者时光倒流!合同法案例分析题及答案法理分析违订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生效合同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我国的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了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主要包括承担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和赔偿损失等内容,这三种违约责任形式可根据不同的情况具体适用,既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适用
合同法案例分析 合同效力案例分析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