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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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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料:________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办法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办法一、为了有效地控制交通事故,维护项目部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确保人们的生命安全及财产免受损失,特制定本办法。二、本工程使用车辆必须安全装置完善可靠、车况良好。三、车辆必须经常进行检查(主要检查方向、制动、、刹车、灯光、喇叭、雨刮器及外部螺栓)、在行驶前、行驶中、行驶后对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危及交通安全的问题,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行驶。四、车辆做好定期维护、保养;按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车辆年检。五、车辆装载超高超长,应做好安全标志;车辆运输爆破器材、易燃物品时,应严格遵守《安规》相关规定。六、车辆备有灭火装置,并配备常用车辆维修工具,以便及时处理普通车辆故障。七、凡在项目部工作的驾驶员(包括合同驾驶员)均必须遵守有关行车的安全法令、交通管理规则及本办法的规定;必须定期进行安全学习,并实行签名制度。八、聘请外单位驾驶员,必须有驾驶执照,且只能开执照规定范围以内的车辆。九、严禁无执照开车,私自开车、私自教练和私自将车交外单位人员驾驶(包括有执照人员)。十、不得私自带人载货。十一、施工现场的便道、便桥及危险地段,首先要查看,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通行。十二、实习司机一律不得在便道、便桥及危险地段驾驶。十三、驾驶员有权拒绝违章行车,若强令违章行车,则强令者负主要责任。十四、驾驶员或有关人员有违反以上规定者除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外,项目部要给予一定的经济惩罚。十五、一年内同一驾驶员,连续发生二次人身重伤及以上交通事故,不论是企内、企外人员,其责任是次要及以上责任者,报公司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下岗一年,情节严重的调离驾驶岗位。车辆交通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根据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内蒙古能源发电投资有限公司《内部交通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广大司助人员的安全行车意识及各类机动车的完好率、使用率,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更好的为施工生产,结合乌斯太热电厂交通安全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本规定适用于乌斯太热电厂车辆及司助人员,各参建单位。(二)本规定所称驾驶员,是指经学习取得正式驾驶证,经各单位安全考核合格的,单位领导批准。(三)本规定所称车辆是指乌斯太热电厂及各施工单位由公安车管部门核发行车执照和号牌的各种大小汽车、特种车等。(四)乌斯太热电厂领导,要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并积极配合乌斯太热电厂安监部、综合部车管人员开展工作。(五)本规定的目的,主要是热电厂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杜绝特大交通事故、力争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死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行车。(六)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二、施工现场车辆管理(一)所有机动车辆驾驶人员要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认真遵守交通规则和熟悉本车性能。自觉接受公安人员的监督、检查。驾驶人员对自己驾驶车辆要勤检查、勤保养,保持车辆良好状态,确保安全行车。(二)各种出入厂区的车辆必须办理通行证,凭证通行。(三)严禁出租车驶入施工现场。(四)施工现场的轿车必须在各单位指定并经批准的停车场停放,施工用载重车辆、装载机、汽车起重机、推土机等大型机动车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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