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方案《xx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经出台并进入全面提速阶段,我市将正式步入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时代,从垃圾产生源头到末端处理实行全流程分类管理。按照工作目标,今年12月底前将完成市区3万户以上生活垃圾分类任务,其中xx区、xx区、xx区分别达到7000户以上,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xx区要分别达到5000户、4000户以上;到2020年12月底,完成市内五区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各县(市)和xx区要完成50%以上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标任务。三类实施主体各负其责《方案》指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将以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采取政府主导、系统推进、全民参与、市场运作、循序渐进的方式,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程处理体系,积极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循环利用,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功能,提升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建设美丽宜居鹰城。《方案》中将实施主体分为三类,分别是公共机构,包括党政机关,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负责做好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企业单位,包括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企业单位,负责做好本经营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居民区,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社区服务志愿者做好居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生活垃圾细化分为四类我市的城市生活垃圾按照以下标准分为四类:(一)可回收物,是指废纸张、废塑料、废玻璃制品、废金属、废织物等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二)有害垃圾,是指废电池、废灯管、废药品、废油漆及其容器等对人体健康、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生活废弃物;(三)湿垃圾,即易腐垃圾,是指食材废料、剩菜剩饭、过期食品、瓜皮果核、花卉绿植、中药药渣等易腐的生物质生活废弃物;(四)干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可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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