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卫生管理制度汇编机关单位卫生管理制度孝义市质监局机关卫生管理制度一、机关卫生基本要求1、逢节假日各机构要彻底清扫环境卫生,做到干净、整洁,无杂物。2、各机构要制定并公示所属办公室卫生值日安排表,并在每天下班前必须打扫办公室卫生,并保持环境卫生的清洁,3、不允许在室内外乱丢纸屑、果皮、烟头等污物,不允许随地吐痰。4、个人着装要整洁,搞好个人卫生。5、要爱护室内外花草树木及公共卫生设施。二、检查内容(一)对环境卫生的检查1、清扫得是否彻底,有无遗漏;2、是否将垃圾倒进指定地点。(二)对办公楼内卫生的检查1、墙壁是否清洁,有无明显污迹;2、楼梯扶手是否清洁。(三)对办公室卫生的检查s/、地面是否洁净;2、桌面是否洁净;3、日光灯是否洁净;4、门窗是否洁净;5、办公室内墙壁是否干净;6、垃圾是否清理干净;7、办公室物品摆放是否整齐。三、检查方式或处罚办法由局办公室负责召集机构有关人员,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方式,对各机构室内卫生,楼道卫生和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如发现卫生特别差的,对机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责令重新清扫,卫生打扫好的在机关通报表扬,累计有3次卫生检查不合格的,当年该机构不能评为先进。机关内部卫生管理制度机关单位卫生管理制度机关内部卫生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第三条办公室为单位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单位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其他科室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第四条办公室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第五条单位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办公室负责。第六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办公室负责联系和监督工作,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第七条单位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卫生间等)的清扫与保洁,由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负责。第八条各科室负责本办公室内的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第九条禁止在单位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s/,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各科室使用后的报刊杂志及废旧纸张,统一交办公室保存及处理。第十条厕所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秽。第十一条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各工作人员要始终保持办公桌面整洁。第十二条分布在单位公共区域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保洁人员负责清理,做到日产日清。第十三条各科室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科室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科室使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机关卫生管理制度事业单位卫生管理制度机关卫生管理制度为创造机关优美、整洁、文明的工作休息环境,加强机关卫生管理,特制定本制度。一、责任区划分1、宿舍周围水泥地和宿舍楼一楼:负责人:肖可桃;责任人:一组(王用春、王勇刚、刘愿辉、李忠林、余园辉、赵然、姚彬)、二组(曾嫩江、欧阳光辉、王出山、徐劲松、杨帆、刘军平、袁纪平)、三组(黄洋、张以中、何贵、刘达山、陈齐来、陈迟来)。2、宿舍楼二楼:负责人:陈麒麟;责任人:王出山、赵然、何贵、杨帆。3、宿舍楼三楼:负责人:喻广平;责任人:刘达山、王用春、刘愿辉、余园辉。4、宿舍楼四楼:负责人:杜军;责任人:张以中、陈迟来、5、宿舍楼五楼:负责人:杨登武;责任人:黄洋、王勇刚。6、宿舍楼六楼:负责人:曾嫩江;责任人:何尧勇、欧阳光辉、陈齐来。二、相关要求1、全体干部职工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卫生,要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抛杂物,不乱倒垃圾。2、各区域卫生责任人每天上班后要首先打扫卫生,做到室内、楼道、窗户无灰尘,无乱贴画;地面干净清洁,无痰迹,物品摆放整齐。宿舍周围水泥地卫生每周一上午上班以前必须打扫干净,并每天坚持见垃圾就及时清扫。3、各区域卫生责任人每天要对本责任区的垃圾筒进行一天一清理,做到垃圾不堆积,每天下午下班后负责将垃圾送至宿舍楼前水泥坪的大垃圾桶中。4、实行经常性的卫生检查制度。成立乡机关环境卫生检查工作组,由周阳波同志任组长,杜军、肖可桃同志为副组长,全体班子成员和党政办成员为组员。每周对机关环境卫机关卫生管理制度生进行不定时检查,每月月底组织一次机关环境卫生评比,分项记录,评比打分,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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