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周公路客运运价浮动分析
作者:李荣国长安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专业2003级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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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从经营模式、价格管理模式角度对公路客运行业进行分析,结合节假日运输的特点,提出运价浮动的理论和现实依据,并对运价浮动的原则,目的和作用进行了探讨。通过本文的研究,希望能为相关交通主管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举办道路客运价格浮动听证会提供参考,协助政府有关部门使用好运输价格这一杠杆,促进道路客运业健康稳步发展。
[关键字]黄金周公路客运运价浮动
“五一”黄金周将至,公路、铁路、航空等各部门都将进入新一轮的客流争夺战中。在运价制定方面,铁路、航空及国内一些省份(如浙江、广西等)的公路运输部门普遍采取在黄金周期间对票价进行一定上浮这种方式。这一措施一方面可以平抑客流,另一方面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的利润。在铁路部门,黄金周期间对运价进行上浮似乎已经成为一件约定俗成的事情;航空方面近年来也出台了一些关于节假日期间票价浮动的举措,如根据2004年4月20日开始实施的《民航国内航空运输价格改革方案》相关规定,南航、国航、厦航、海航节前分别公布了各自机票的价格调整方案,“五一”期间,国内主要航线机票价格分别上浮了10%-25%。与此相对应,很多地方的公路运输部门却以各种方式来限制票价的浮动。如2004年9月,陕西省交通部门重申,黄金周期间客运票价仍将执行原标准,严禁市内各汽车站场及运输车辆私抬票价或变相涨价。有人将此归结为公路运输市场的竞争过于激烈,企业不敢在票价上做文章。但笔者认为,这也与我们对公路客运价格浮动的认识有一定的关系。以下笔者是对客运企业及客运票价浮动方面的一点看法。
一、经营模式分析
公路客运采取何种模式经营,不仅是公路运输管理部门需要研究的新课题
,也是客运经营主体必须重视的问题。我国的公路客运经营管理主要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集约化经营水平低。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加上人们对竞争的理解偏重于形式,把“准入”作为放开市场的基本原则,这就不仅把市场经济的实质庸俗化,而且与现代社会经济向集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的基本规律相悖,破坏了运输生产向集约方向发展的引导和支持。这种状况导致目前我国仍然缺少拥有主要骨干企业的规模经营,经营主体分散,从而影响到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
(2)客运组织秩序混乱,影响旅客的正常出行。由于运输经营主体众多、分散,利益主体很难统一,经营者的运输组织观念淡薄,给公路运输的组织管理带来了极大困难,断班、缺班时有发生,严重地影响了旅客出行的正常安排。
针对这种情况,客运企业的经营模式应该走一条从传统模式向现代公司制模式的转变。传统模式对经营业户完全放开,即对于从事高速公路客运的经营业户不论是国有、集体、个体还是外资、合资,凡是取得符合客运经营开业条件的运输业户都可经营高速公路客运,其唯一的限制条件就是经营的范围须是经营业户的所在地域,如成渝、宜黄高速公路客运就是此模式。此模式的特点是:经营者分散、独立,以单车独立运营为主,集约程度低。这对于网络化要求高、组织严密、高效管理的高速公路来说存在着一定的弊端。首先是由于公路客运对车辆的档次、技术状况要求高,在短期内投入大,这对于一般的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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