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7〕1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中央1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和中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调结构、转方式、保供给、增效益”为重点,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以优化供给、提质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加快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扎实推进特色现代农业建设。基本原则坚持稳定粮食、优化结构。在确保粮食安全前提下,立足资源禀赋,突出区域特色,进一步优化农业产品结构、产业结构、经营结构,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坚持转变方式、培育主体。突出农业增长方式转变,推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协调发展,破解数量与质量、总量与结构、成本与效益、生产与环境之间的矛盾,加强市场主体培育,推进多种经营方式共同发展。坚持科技支撑、创新机制。加强科研攻关、技术集成和农业科技推广机制创新,推进合作组织发展、土地流转、农村经营管理服务等机制创新,增强现代农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坚持生态保护、持续发展。突出绿色生态导向,建立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转变资源利用方式,适度开发保护生态,促进农业发展与生态建设互动,实现生产、生活、生态互利共赢。三、投资规模及重点建设内容2017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主要支持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农业结构调整、新型主体培育、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绿色高效技术推广服务等方面工作。(一)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以粮油主产区为重点,突出小麦、玉米、水稻、油菜、马铃薯五大作物,围绕生产环节提供社会化服务。2017年,在西安市、渭南市、汉中市、榆林市实施,每市补助620万元,支持集中连片推进重大关键技术应用和农业全程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努力培育主体多元、竞争充分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每市选择1-2两个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基础较好、工作积极性高,粮油产量靠前的农业大县组织实施。原则上在42个粮食生产县和旱作农业高产县范围内选择项目县。(二)支持茶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参照2016年茶叶面积和产量情况,主要在汉中、安康、商洛三市选择面积在5万亩以上的茶叶主产县实施。西乡、紫阳、商南三个2017年已支持的茶叶转型升级示范县不予安排。其中,汉中市1660万元安排3个县、安康市1160万元安排2个县、商洛市529万元安排1个县。重点围绕调整优化茶产业的产业布局,加大良种茶苗繁育体系、标准化茶园建设,提升茶叶加工能力,打造集茶叶生产、休闲度假、旅游观光、茶叶体验为一体的特色休闲观光茶园和茶文化旅游景点,促进茶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三)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支持全省12个市(区)国家级示范社、合作社联合社数量不少于132个,每个安排补助资金20万元。通过以奖代补等方式,重点支持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适当兼顾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开展标准化生产,突出农产品初加工、产品包装、市场营销等关键环节,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进一步提升自身管理能力、市场竞争力和服务带动能力。国家级示范社是指农业部等九部门发文认定的国家级示范社,省农业厅分别以陕农业发〔2015〕14号、陕农业发〔2016〕23号、陕农业发〔2017〕24号公布。但2013年以来已享受中央财政农民合作社补助资金和承担过省级财政合作社示范提升项目的合作社原则上不纳入政策范围。可以适当兼顾省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领办、参办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四)支持绿色高产高效技术服务。一是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由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汉中、安康、榆林、延安等8市各选择1-2个县实施,每县补助400万元。以小麦、玉米、水稻、马铃薯、油菜、蔬菜等作物为重点,开展整建制示范创建,示范推广省工、节肥、节水、节种、减药技术,集成农机农艺融合全程机械化规程,组装配套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模式,推进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引领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提升农业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二是推广旱作农业和地膜清洁生产技术。在陕北、,,由铜川、渭南、咸阳、宝鸡、延安等5市共选择21个县实施。其中,标准化玉米地膜覆盖垄侧(垄上)种植技术示范区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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