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漕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校长室安全管理职责
(全面安全工作责任人)
1、负责安全工作的全局统筹规划。
2、定期召集领导小组成员召开学校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并部署工作。
3、随时了解各部门安全工作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4、协调各部门在安全工作中的关系,做到明察秋毫,面面俱到。
5、定期召集小组成员实地察看安全工作的落实情况。
6、保证安全工作所需的资金、物资、人员安排及时到位。
校办安全管理职责
(全面安排落实安全工作)
1、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原则,对上向校长负责,对下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学校安全、稳定工作。
2、有权对学校内任何不负责的人、事进行教育处罚。定期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日常工作会议、检查等,做好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
3、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学习各类安全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学校安全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4、组织确保学校教学设备、教学器材和场地的安全使用。
5、协同政教处开展安全知识宣传以及自救自护的知识技能培训,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开展应急疏散演练,逐步完善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6、组织保障学生集会、做操、放学时楼道和校门口的通畅,严防发生学生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实行上学、放学校领导、护导教师和班主任护导制度。
7、遇突发事件时,要及时赶赴现场,指导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协调以及善后工作,并及时把情况向校长作汇报。
8、协调做好灾害性天气来临前的校舍检查、来临时的值班以及后期的安全检查、维修重建工作。
副校长室安全管理职责
(课堂安全责任人)
1、督促全校教师严格落实教学常规,防止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2、及时纠正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杜绝因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而造成的伤害事件。
3、要求全体老师加强师德修养,关爱学生。落实“谁的课谁负责,教学过程全程安全”的制度,加强责任感。
4、教育并制止教师不得在上课期间,将学生赶出教室或进行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政教处安全管理职责
(活动组织、宣传教育安全责任人)
1、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做好应急预案,加强活动的安全教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的安全;
2、组织开展对《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增强师生的消防意识和防范力度;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对师生开展自救自护的知识宣传和技能培训;开展经常性应急疏散演练,做到组织严密、动作迅速、疏散有序。
3、做好学生课间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在课间活动中做文明有序的,不玩危险性游戏。督促护导教师、值日中队做好课间活动的防护监督工作。负责协调、解决课间学生之间发生的纠纷。
4、指导班主任对学生的交往、文明习惯进行教育引导,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有效教育。
总务处安全管理职责
(设施设备安全责任人)
1、每周一次对学校的设施设备进行不安全隐患的排查,出现问题及时整治。
2、对领导、教师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立即进行整治。
3、做好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注意防火防盗。
4、指导监督食堂做好食品卫生工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5、配合做好灾害性天气来临前的校舍检查、来临时的值班以及后期的安全检查、维修重建工作。
信息中心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在本单位组织宣传计算机安全管理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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