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消防大队文件高新大队接处警出动工作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大队接处警出动工作,强化灾情预判能力,提升接警调度针对性和科学性,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接处警出动是根据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实施等级调派。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是指根据灾害事故的严重程度及影响进行定级,并作为等级调派的依据。等级调派是指按照不同灾害事故类型,结合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编制不同级别的调派方案,作为灾情处置力量调派的依据。,在充分考虑火警和应急救援升级因素的基础上,对照火警和应急救援分级标准,准确做出判断,确定火警和应急救援等级。,根据现场侦察和灾害发展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提高火警和应急救援等级。当需要提高等级时,经现场最高指挥员批准,及时向参战官兵发布提升等级的命令,并通知指挥中心提升火警和应急救援等级。,等级只能提升,不可降低。第四条加强第一出动要素高新大中队辖区发生火灾或其它灾害事故时,须第一时间调派中队和出警力量赶赴现场。乡镇发生火灾或其他灾情,第一时间调派辖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出警力量赶赴现场,同时调派辖区主管消防中队出警力量到场处置。建有微型消防站的社区和单位发生火灾或其它灾害事故时,须第一时间调派社区、单位微型消防站先期到场处置,同时,调派主管消防中队出警力量赶赴现场。出警过程中,带队指挥员要与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指挥员保持不间断联系。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增加出动消防车数量,加强第一出动力量:。(站)较远的火警和应急救援。、战斗力量薄弱时的火警和应急救援。,容易蔓延发展的火警。(时段)的火警和应急救援。。7、其他情况需要加强第一出动的火警和应急救援。第五条大队各级力量出动原则(一)中队出动(大队值班人员关注),必须第一时间电话告知大队值班领导和值班参谋。、到达现场、处置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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