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统一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输变电工程进度计划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报告与记录等要求,依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项目管理规定》等公司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进度计划,指各级单位相关管理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输变电工程项目前期、工程前期、工程建设阶段等建设全过程关键节点的时间安排,是对综合计划的细化落实。第三条进度计划管理遵循“依法开工、有序推进、均衡投产”原则。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建设管理的35千伏以上输变电工程(含新建变电站同期配套1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的进度计划管理,其他工程参照执行。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公司总部层面管理职责(一);;,组织项目启动投运;;、投产项目数及建设规模的完成情况统计;、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的工程前期和工程建设等进度计划管理情况的检查考核。(二)国网发展部负责年度综合计划及可研、核准等项目前期的管理工作。(三)国网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工程物资及设计、施工、监理招标计划及实施的归口管理。(四)国网交流部、国网直流部负责特高压交直流工程进度计划管理。第六条省公司层面管理职责(一)、上报与组织实施;;,开展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统计与分析,出现偏差时,制订并落实纠偏措施;(负责具体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省公司、地市供电企业、县供电企业,以下同)的工程前期和工程建设等进度计划管理情况的检查与考核。(二)发展部负责所辖工程的项目前期工作管理,负责综合计划的编制、上报及组织实施。(三)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负责所辖工程物资招标计划编制、上报,负责组织开展省公司层面的集中招标工作,负责省公司层面物资管理重大问题协调工作。第七条地市供电企业层面管理职责(一)建设部(项目管理中心);;,开展进度计划执行情况的统计与分析,出现偏差时制订并落实纠偏措施;,参与项目前期工作协调。(二)发展部负责所辖输变电工程的年度综合计划以及可研、核准等项目前期工作。(三)物资供应部门负责所辖工程的物资需求计划汇总上报与初审,并按计划组织开展物资供应,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第八条县供电企业发展建设部、乡镇供电所开展各级输变电工程建设的属地协调工作,参与项目前期工作协调。第九条业主项目部管理职责(一)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计划,编制项目进度实施计划,审批施工项目部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执行;(二)根据项目进度实施计划,组织编制工程物资需求计划;(三)负责检查工程现场建设进度计划执行情况,对偏离进度计划的项目,制订并落实纠偏措施;(四)负责建设协调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月度工作例会,协调进度计划管理工作;(五)利用基建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填报工程建设进度信息。第十条参建单位相关责任(一)监理单位(监理项目部),并监督其按计划组织施工;,协调解决建设进度计划执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业主项目部反馈进度计划执行管控情况;。(二)施工单位(施工项目部),报监理项目部审核、业主项目部审批后实施;,及时向监理项目部反馈进度计划执行与管控情况;。(三),按计划提交施工图纸,及时开展设计交底、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第三章开工管理第十一条开工管理遵循“依法合规、分层报批”原则。第十二条输变电工程开工前需满足以下管理要求:(一)已完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7〕64号)要求的项目核准、规划许可、用地批准等相关手续;(二)项目已列入公司年度综合计划;(三)已下达投资及新开工计划;(四)已完成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五)已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六)已组建业主、监理、施工项目部,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已审批;(七)变电工程已完成“四通一平”,线路工程已完成复测;(八)图纸交付计划已制定,交付进度满足连续施工需求,开工相关施工图已会检;(
03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进度计划管理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