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心超市实施方案为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培育、践行和谐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县形成扶贫济困的良好氛围,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县委决定有各乡镇、街道办筹备建立“爱心超市”,多渠道关心、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充分展示对困难群众的关怀。现将爱心超市实施方案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以“扶弱济困、传递爱心”为宗旨,坚持实际、实用、实惠、实效的原则,做到实事求是、科学规划、方便群众、便于管理的工作原则。树立“真情助困进万家”的工作理念。二、实施方案1、爱心超市筹备时间为 2017年7月24日到2017年8月20日。8月20日到8月25日,社会扶贫办公室带队检查落实情况。2、救助范围及对象救助范围:本乡镇、街道内的各类生活困难群众。救助对象 :低保户、低保边缘户、特困户、残疾人、优抚对象中的困难户、在校特困生和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居民。3、规范管理。针对“爱心超市”运作过程中的物资募集与接收、仓储与管理、发放与领取三个重要环节,要建立一整套管理规章制度,做到帐目清楚,手续完备,进出有序,安全可靠。要认真研究“爱心超市”的经营方法,逐步建立“爱心超市”物品募集、管理、派发以及领取者资格评议等机制,实行“爱心超市”规范化发展,实现援助日常化。4、针对重点人群,提供有效的物质帮助。辖区内的低保户、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等根据生活和学习情况,凭相关有效证件,向社区提出申请经审核合格后,可按规定领取所需物品。“爱心超市”也可以采取预约登记、送货上门等形式,主动地为社区困难群体提供物质帮助。应注重对扶助对象的长期关注,经常了解他们的困难和需求,以“爱心超市”缺货榜等形式向社会各界、社区居民有针对性的征集物资。5、充实货源。积极争取社会支持,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党员干部和普通群众,向“爱心超市”捐赠各类生活物资,充实货源。采取自愿原则,向社区居民征集家庭富余生活物品。开展经常性的募集活动,保证“爱心超市”的货源和种类尽可能充足齐全。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要于每年 月 日和月 日 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捐物两次,统一将募集物品送到社区,也可以与社区直接联系。6、程序合理、受赠合法。爱心超市的一切慈善行为必须符合《慈善法》的相关规定,做到程序合理、手续完备,接受捐赠合法化。
爱心超市实施方案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