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部人才引进管理制度管理/技能型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行政管理部2016年10月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公司人才发展战略,加快人才引进步伐,增强公司发展后劲,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引进工作要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坚持培养与引进并举,不断增加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第三条基本原则1、按需引进、全面考核的原则。2、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3、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4、急需和紧缺人才优先引进的原则。 第四条人才引进的对象1、引进人才范围主要限于公司核心业务。对非核心业务,应控制人才引进的数量及质量。 2、引进人才的对象包括: (1) 在同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或经验较丰富的高级专业技术人才。 (2) 紧缺和急需的关键操作岗位的技能人才。 (3) 懂项目管理、善经营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4) 紧缺和急需专业的应届毕业生。 (5) 公司当前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持证人员。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岗位对应各类人员。第二章人才引进的渠道、方式、程序 第六条人才引进的渠道 1 、市场猎取; 2 、内部人员推荐; 3 、社会招聘; 4 、校园招聘; 5 、退休返聘;6 、人才特聘: (1) 以不触动人事关系为前提,邀请行业专家在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与交流,使企业获得人才突破并实现知识传递; (2) 凡符合公司引进人才条件,可通过签订特聘协议,约定被聘用人权利与义务,实现公司相关业务预期并支付聘用费用。 第七条 人才引进的方式 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公司采取以下三种人才引进方式: 1、通过直接建立双方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针对高层次人才,可采取直接调入、招聘录用等方式,鼓励与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 2、通过劳务派遣建立用工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对没有工作单位的(包括应届毕业生),可通过公司指定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以派遣方式引进人才。 3、通过聘用协议等不建立劳动关系方式引进人才。 公司对符合条件的各类专家、资深人员可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柔性引进机制,通过智力引进、智力借入、业余兼职、临时聘请、技术合作等方式,灵活多样的超常规、创造性地开展人才引进工作。 第八条 人才引进的程序 1、各单位根据公司发展规划、所在单位年度经营状况,岗位需求及定编定岗情况,编制并上报人才需求计划,明确需求人才的数量、专业、层次、要求等。 2、公司根据最终人才需求计划,经研究决定后,确定是否实施人才引进计划。 3、成立以行政管理部牵头的人才引进工作小组,研究制定人才引进的具体实施方案。 4、人才引进的具体流程详见公司《人力资源部标准化手册》之“招聘&配置”。 第三章 引进人才职责及待遇 第九条 引进的高级技术人员采用聘用制的,按照责、权、利一致的原则签订工作协议,约定岗位职责、待遇和聘任期限等相关事宜,实行合约管理。 第十条 引进的各类复合人才由公司统一管理、统一调配,其薪酬及福利待遇由双方协商约定。 第十一条 专业人才适用公司各专业序列管理办法或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其薪酬比照公司内同类人员确定。 第十二条 引进人才若属“公司当前紧缺和急需的各类执业持证类”人员,应将执业资格证注册在公司满两年及以上并协商签署《证书聘用协议》,公司在注册成功后根据相关管理制度给予对应的执业津贴。 第四章 人才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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