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商大学辅导员考核管理办法(讨论稿).doc:..北工商学字[2012J17号北京工商大学辅导员考核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屮央和北京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强化考核导向和激励作用,推进辅导员专业化、专家化发展,突出学生工作“以生为木”的育人理念和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的工作宗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4号)、《关于加强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京教工【2008】101号)以及《北京工商大学辅导员工作条例》(北工商党发[2010336号),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 考核范围全体专(含学院主管学生副书记)、兼职辅导员二、 考核时间辅导员考核周期为每年度,考核时间为每年12月份。三、 考核原则辅导员考核工作既要做到客观公止、真实准确、师生认可,又要能够鼓舞士气、推动工作、发挥实效,以实现辅导员个人发展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双赢。在考核工作屮要坚持以下四个原则:(-)综合考核与个性化考核和结合的原则。既要突出考核工作的全面性,乂要根据辅导员的不同岗位职责,兼顾考核工作的茅异性和针对性。(-)绩效考核与过程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既要重视对工作业绩与贡献的考核,又要重视对工作过程的考核,重视对工作小的态度、情感和价值观等主观因素的考核。(三)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和结合的原则。辅导员的工作内容多,对象广,既要考核易于看到和量化的外显工作,又耍注重考核不易量化的隐性工作;要运用360度评价方法,通过多角度上评、互评、下评,确保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四)考核结果与奖惩评聘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考核工作的激励作用和鞭策作用,将考核结果与辅导员津贴发放、市级优秀辅导员推荐、学校岗位聘任及职称评定等工作挂钩。四、 组织领导(-)学校成立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成员包括:学生处、人事处、组织部、保卫处、后勤处、团委负责人及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各学院成立辅导员工作考评小组,具体负责木学院辅导员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学院辅导员考评小组由党总支书记任组长,成员包括木学院领导班子成员。五、 考核内容辅导员的考核涉及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包括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及创新、工作业绩、廉洁自律等。重点考察辅导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学生发展指标、个人发展指标和评价指标三部分。学生发展指标为辅导员所带学生的学风建设、班级建设、党员发展、就业工作及学术科技竞赛获奖情况等关键指标,占30分,由辅导员个人提交相关数据,学院进行复核,学生处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排名,按排名次序,前20%得30分,20%—40%得25分,40%-60%得20分,60%-80%得15分,80%-100%得10分。个人发展指标为辅导员完成深度辅导工作、参加学校培训、承担学生工作相关课程、参与学生工作科研、承担专项工作以及获得的荣誉等,共计25分。由辅导员木人提交证明材料,学院考评小组审核打分。评价指标包括领导评价、同行评价及学生评价,共计45分。其中领导评价20分,由学院考评小组对木学院辅导员(不含副书记)、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副书记开展领导评价;同行评价5分,由学校考核小组组织副书记进行互评、学院考评小组组织所有辅导员进行
北京工商大学辅导员考核管理办法(讨论稿)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