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并由下方确保之,绳索应为UIAA认可之单绳。 : a)资格赛: b)决赛:由1/8赛、1/4赛、准决赛与决赛组成。: 、类似外形与困难度的路线。 : a)同一天:两比赛之路线应相同。 b)不同天:两比赛之路线得稍不同,但应事先告知选手。 -20公尺,总外倾长度少于5公尺,如有天花板,其长度建议少于1公尺。 : a)上方绳索应穿过两组保护支点,各组包括一个有锁钩环,并经由快扣扁带以及10公厘锁环(MaillonRapide)与保护支点连结。 b)最后保护支点之位置应不低于路线定时器或终点讯号控制开关下方一公尺。 ,或造成选手之危险。 : a)每条绳索应由两名确保者控制。 b)确保者应位于岩壁下方之适当位置以避免攀登时因岩块或其它器材脱落造成意外。 (钩环、快扣、螺丝等)应自路线上清除。 ,如果路线之轴线非垂直向上,则应偏向相反方向。在必要时,两路线应以颜色鲜艳之胶布加以分隔界线,从底部到顶端均无间断。: : a)机械-电子开关控制之路线计时系统,。当此计时系统在攀登时发生故障时,两选手均依技术事件处理。手动计时(马表-)不得用来决定攀登之成绩。 b)人工计时:每一路线应装置开关以控制红色指示灯(与鸣声讯号)。每条路线应由路线裁判与两名助理各以马表计时,选手之时间由路线裁判记录,并考虑各马表之平均数,剔除明显之计时错误。 -电子开关用来控制路线之计时系统时,应另使用机械-电子鸣声讯号以指示违规起攀。、排名与出场顺序: 。选手如有下列情形者,视为无法完攀,将不计入排名: a)坠落。 b)超过时间限制。 c)触碰到路线边界以外的地方。 d)使用攀登壁侧缘或上缘。 e)起攀后,身体的任何部位,触碰到地面。 f)使用人工助力。 :资格赛之出场顺序依随机选取决定。每一选手应先进行路线A(或1)之攀登,成功完攀后继续进行路线B(或2)之攀登。 :如选手未能完攀其中任一条路线,则予以淘汰。 : a)若资格赛参赛选手为16名(含)以上,则16名选手进入决赛。 b)若资格赛参赛选手少于16名,则8名选手进入决赛。 :决赛采取单淘汰制,依选手两条路线总时间决定。 在1/8赛及1/4被淘汰的选手,将依其在该组之总时间排名。 在1/8赛被淘汰的选手(9-16名)以及在1/4赛被淘汰之选手(5-8名),将依他们在该组的时间决定总成绩。 : 情况一)1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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