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速我公司的新技术的开发及推广应用, 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旨在加强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的管理, 规范项目立项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第二条 研发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管理、 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第三条为保证研发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建立项目管理公开制度、 报告制度、回避制度、监督检查和审计评价制度。。在执行有关技术保密规定的原则下,由研发部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果和验收鉴定结果等通过一定程序公开发布。。项目承担小组、项目责任人应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并根据要求按期如实填报有关报表。。项目承担小组和项目责任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履行项目合同书,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项目承担小组和项目责任人有义务主动接受研发中心的监督检查、 绩效审计等跟踪管理。第二章项目调研第四条 项目调研工作由技术部完成。第五条 项目调研的主要任务:(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产品)的市场动态及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优势。(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 (含物资、设备、能源及外购外协件配套等 )。第六条 项目调研结束,技术部提供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该报告应包括) ;、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技术关键;(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申请情况) ;;(包括原有基础、技术力量的投入、科研手段和研究成果的生产或应用去向);(包括进度安排) ;(包括经费来源及用途) ;。第三章 项目审查第七条 技术部提交《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立项报告书》由公司研发中心完成审查。第八条 研发中心由以下人员组成:总经理,技术总监,研发部经理,技术部经理,技术骨干。必要时可外聘专家担任顾问。该委员会实行集体会签制度,涉及技术研发项目管理的所有文件必须会签方可生效。第九条 审查结束,出具书面综合审查报告。第四章 项目立项第十条 根据研发中心综合审查报告,符合立项条件的,即可立项。第十一条 研发中心综合审查报告出炉 15 日内签订研发项目立项报告书。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 研发中心在项目实施管理中的职责是 :、检查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项目完成后的总结报告和项目经费决算;、验收以及绩效考评;,提出改进意见。第十三条 研发中心在项目实施中的责任是 :,完成项目目标任务;;;;、验收以及绩效评估,准确提供相关数据和资料;;7. 报告项目执行中知识产权管理情况和提出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第十四条项目实施中必须建立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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