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南陵县许镇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年)(以下简称开发区)的规划管理,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的发展,承接产业转移,适应开发区发展需求,许镇镇人民政府根据开发区发展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许镇镇总体规划(2010-2030年)》,以及国家、安徽省和芜湖市其他相关法规和条例,编制《安徽省南陵县许镇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年)》。:东至许镇河,北达老三荻省道,南邻文村塘,西缘新205国道。()。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及空间利用规划的一切建设活动,均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划法》的规定,按本规划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南陵县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年)》;《南陵县许镇镇总体规划(2010-2030年)》;《许镇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第三条规划期限本轮总体规划的年限为2010-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0~2015年;中期为2016~2020年;远期为2021~2030年。,关注和重视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代价最小、人与自然和睦相处、人性的舒缓包容。开发区注重空间有机布局、产业合理选择,使规划符合“环境科学”的思想。,以不降低环境生态质量为代价,利用科学合理规划方法及技术,使各类用地使用能体现城市资源公平性、城市用地使用可持续性,从而达到一个共同目标: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不注重区域之内的协调、只关注自身的得失,不注重区域间的协调发展与区域竞合。;;、社会和生态环境三大效益统筹兼顾的原则;;;;、全面、科学、创新的原则。、图件和说明书三部分组成。规划文本和图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者不可分割。,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开发区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必须符合本规划的规定。第七条强制内容本规划的解释权属南陵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部门,如需调整,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文本中加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内容。、精密机械制造、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产业。“大许镇”的角度出发,把开发区逐步建设成为一个功能完善、产业结构优化、基础设施高效、景观优美、生态环境良好的现代化省级开发区。,优化产业结构;,补充和完善开发区功能;;,建立完善的多元化、多渠道投资融资渠道。第三章开发区总体功能结构规划与分区布局引导第十条开发区总体功能结构总体功能结构为“一心一廊三片”,其中:“一心”系指开发区内公共服务中心;“一廊”系指以清浦塘及其两侧绿带为主构成的生态廊道;“三片”系指按区位划分的东北部产业集中片区、西北部产业集中片区及南部产业集中片区。,重点发展一类工业企业,适当选择发展二类加工企业;,保证对外交通联系的通畅的同时,减少过境交通对区内交通的冲突影响;,并处理好规划道路与许镇城区和东北片区、南部片区道路的关系;,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适当调整部分工业用地;,处理好外部交通、对外联系通道及内部路网的关系,构建道路骨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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