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工协会“星级义工”评选暂行办法.docx**义工协会星级义工评选暂行办法为大力弘扬广大义工无私奉献、服务社会的精神,激励和鼓舞义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的积极性,提高**义工的服务水平,推动社会公益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促进和规范义工服务记录考核工作,建立完善的义工评估机制,特制订本暂行办法。一、评定条件 1、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智力、体力和技能等,在**义工协会登记注册,严格履行《**义工协会章程》的正式会员;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自觉维护**义工协会的声誉及形象; 3、星级义工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由个人自行申报,义工组织予以评定; 4、义工晋星,依据参加**义工协会组织开展的服务活动中个人服务业绩。考核部门每年对所有正式注册义工参加活动情况进行统计、记分、存档。每年年末开展一次星级评定活动,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义工,由本人申报,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授予相应星级荣誉; 5、每次活动,由本人在签到表签字,活动结束后,活动部根据活动时长、路程等实际情况量化、填写各项分值,由该次活动领队和考核人员签字、盖章后交考核部门存档。二、评定程序星级义工评选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积分逐年累积。具体评定程序如下 1、申报。义工协会每年年末在**义工网站和群发布星级义工评定公告,达到晋星条件的义工,根据本人参加活动情况,填写《星级义工评定申请表》,报至义工协会考核部门。 2、审核。星级义工评定工作由秘书处负责组织开展,年末成立该年度考核领导小组,评定结果报理事会审核。 3、公示。星级义工评定结果,将在**义工网站或相应的途径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过程中,被公示人受到实名举报和投诉的,由义工考核领导小组进行核实,经核实不符合评定条件的,取消本次评定资格。 4、表彰。公示结束后,填写《**义工星级定级表》,颁发相应的星级义工证明。三、评定标准 1、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综合服务业绩积分达到100分的,经义工协会核实确认,授予其一星级义工称号; 2、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综合业绩积分达到220分的,经义工协会核实确认,授予其二星级义工称号; 3、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综合业绩积分达到350分的,经义工协会核实确认,授予其三星级义工称号; 4、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综合业绩积分达到500分的,经义工协会核实确认,授予其四星级义工称号; 5、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公益活动,综合业绩积分达到700分的,经义工协会核实确认,授予其五星级义工称号。 6、义工星级达到五星后,根据本人从事义务工作年限,服务业绩,社会贡献和影响,以及获得区级及以上有关部门公益性重大奖项的义工,由义工协会理事会推荐,参照日常义务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诂、认定后,由义工协会颁发杰出贡献银奖和杰出贡献金奖荣誉证书及勋章。 7、在本年度内从事义工管理、技术、宣传、后勤等特殊岗位的义工,工作突出、贡献较大、各方面反响良好的,且无法用准确时间来衡量的义工,由理事会提名,经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估、认定相应绩效分值,记入本人积分。 8、为鼓励本办法实施前作出贡献的义工,于2010年、2011年及2012年注册为**义工正式会员的,经协会认定,分别给予30分、20分及10分的基础积分。四、积分计算在**义工协会组织的各项公益活动中,根据服务时长、服务质量、服务业绩等方面贡献,综合评估,确定分值。 1、参与公
义工协会“星级义工”评选暂行办法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