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为官不为”、“为政不廉”、“推诿扯皮”、“脱离群众”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作风建设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作风建设,根据县委、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为官不为”、“为政不廉”、“推诿扯皮”、“脱离群众”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南办字〔2014〕64号)的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从今年9月至12月在全局开展“为官不为”、“为政不廉”、“推诿扯皮”、“脱离群众”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一、整治目标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和市委十届九次全会精神,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着力解决当前一些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中存在的“为官不为”、“为政不廉”、“推诿扯皮”、“脱离群众”的问题,以整治决策失误、执行不力、监管缺位、庸懒无为、纪律松弛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为重点,以问效、问绩、问责为主要抓手,通过实施教育、自查、整改、规范等环节,着力解决当前我局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为官不为”、“为政不廉”、“推诿扯皮”、“脱离群众”问题,促进机关效能显著提高、发展环境显著改善、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力争把我局建设成廉洁高效的政府部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南昌县全力实施四大“三年强攻计划”,全面构建核心增长极的重要战略支点凝聚强大的正能量。二、工作原则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以下三个原则:(一)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原则。“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不仅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干部作风建设负总责,而且要对专项整治工作之后干部作风建设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根据分工具体抓好职责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问题得不到解决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干部的责任。(二)坚持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的原则。我们要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动教育实践活动“下回分解”的有力抓手,以严的要求、严的标准、严的措施,把自己摆进去,把分管部门摆进去,把分管工作摆进去,认真查找本单位存在的“为官不为”、“为政不廉”、“推诿扯皮”、“脱离群众”突出问题,并列为教育实践活动整改的重要内容,立说立行、及时整改,以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检验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三)坚持奖惩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建立完善体现作风建设导向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切实将作风建设情况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先评优、提拔任用、编制管理等挂钩。将党员干部组织纪律、道德品质、奉献精神、服务态度、高效履职、敢于担当、廉洁自律等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干部考核的具体内容,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硬指标,坚决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激励干部奋发进取、创先争优。三、整治范围和主要内容(一)整治的范围对象:全局在岗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二)整治的主要内容:1、决策失误。重点整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不按照规定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科学民主决策等问题。2、执行不力。重点整治:领导干部对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的事项,特别是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改造、民生实事、重大项目、社会稳定等重点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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