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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制度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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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作者:————————————————————————————————日期: 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规定(2003年共青团云南大学委员会第一次全委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学生素质教育,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云南大学学生社团是指云南大学学生根据共同志愿和需要,以自愿的原则组成的业余校园群众性学生组织,不属于任何校外团体的分支或附属机构。云南大学校团委社团部承担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第三条社团必须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第四条社团以建设文明校园,繁荣校园文化,服务学校、服务青年和服务社会为目的,适应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的需要,夯实第二课堂教育基础,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开展各种积极而健康的活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第五条校团委社团部是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指导机构,负责社团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校团委社团部以服务为宗旨,为社团活动当好参谋,并解决社团的实际困难和存在问题。第六条社团联合会接受校团委社团部的指导,履行协调、沟通和为社团管理决策服务的职能。第七条各分校区团组织按照本条例,负责本校区内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及活动审批。第八条社团原则上均由校团委社团部管理,但专业、院级特点较为突出的学术社团在接受校团委社团部及各分校区团组织宏观指导的同时,主要接受其所挂靠的院级团组织的管理。第九条各社团之间必须团结互助,互相沟通,加强联系,共同进步。第十条社团管理遵照“严格管理,积极引导,稳步发展”的原则。第二章社团申请成立第十一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的社团筹备负责人及筹备组成员必须是具有云大学籍的在校就读学生,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技能,并且有一定的政治素养。第十二条成立学生社团必须严格履行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成立并开展工作。:向校团委社团部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1)申请书;(2)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二条的社团名称及介绍;(3)相关章程(草案);(4)指导教师或顾问的情况介绍(校外指导教师或顾问须附所在单位的证明);(5)社团筹备负责人的情况介绍;(6)社团筹备组成员名单(至少10人);(7)社团筹备主要负责人所在院团委(团总支)的意见;:填写《云南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经校团委社团部考察讨论后,报校团委审议批准,同时报公安处备案。社团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为六个月。,社团方可开展活动。6.     试运行期届满时,提交运行报告,经校团委和公安处审议通过后批准正式成立;由校团委社团部向该社团颁发《云南大学学生社团登记注册证》。第十三条为鼓励社团多领域、多方向发展,新申报的社团如与现有社团性质或类别相同的,原则上不再审批成立,在分校区则成立分会。第十四条各分校区成立独立学生社团和各学生社团在分校区成立分会,均由分校区团组织负责审批,并报校团委社团部同意。第三章关于社团相关人员的基本规定第十五条学生社团必须聘请至少一名热心社团工作,具有一定政治素养、思想境界和专长的专家学者作为指导教师或顾问。指导教师或顾问如有调整须报校团委社团部备案。第十六条学生社团负责人须民主选举或协商推举产生,并接受校团委社团部的监督和指导。学生社团负责人应是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成绩优良并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具有云大学籍的在校就读学生。第十七条学生社团负责人的更换,应在开学第一个月内到社团部申报,领取《云南大学社团主要负责人资格审查表》,新负责人须通过社团部的考核后,方可接任。换届完毕后,及时到社团部交表备案。1、各社团负责人任期原则上为一年,在任职期间如有违反校规校纪或严重损害社团利益的行为,社团部及社团联合会有权报请校团委暂停或免去其职务。2、特殊情况,可由社团部及社团联合会在广泛征求社团成员意见基础上指定临时负责人。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1)有多门功课不及格者;(2)在校期间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3)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宣布解散的社团中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4)有其他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者;第十八条经校团委批准,社团部有权对不称职的社团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第十九条各学生社团成员必须是具有云大学籍的在校就读学生,社员毕业或因为其他原因离校的视为自动脱离社团。社团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向校外招收会员。第二十条经校团委批准,社团部可以对社团指导教师或顾问的改聘提出建议。第二十一条分校区所属社团相关人员的管理,有分校区团组织负责。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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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luciferios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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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9-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