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信访工作做好环境信访工作环境信访工作随着人民群众环境意识的不断增强,因环境污染引发的信访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并且以联名信和群体上访居多。由污染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也屡见不鲜。如何把以人为本、关注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最大限度化解社会矛盾积怨,真正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这是摆在环保局面前的一道紧迫课题。环境信访工作是环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保部门改善民生、维护和谐、发现环境问题、加强监管执法、做好环保工作的重要手段和渠道,也是以人为本、提高环保部门公信力、落实科学发展要求。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的环境信访工作政治性强、关联度高,对促进环保事业大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环境信访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呼声。信访调查处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环保部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我局一是建立了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常抓的工作机制,把信访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指导信访工作;二是把信访工作目标分解到职能部门。我局环境举报中心工作主要由监察支队负责,做到任务到部门,责任到个人,并进行严格考核,形成了上下共同承担信访工作的局面;三是制定完善了《环保局来信来访工作制度》,制定了一系列的信访处理的制度、程序,规范了我局信访工作从接待、登记、领导批阅、办理、督查、办结、反馈各环节严格要求,使信访工作进一步迈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四个努力,四个不准”,即努力强化环境信访无小事观念,努力健全环境信访工作机制;努力加强环境信访队伍建设,努力化解集体和越级上访;不准把矛盾上交,不准袖手旁观,不准督办不力,不准查而无果。环境信访工作中注意事项环境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是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加速转型以及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环境信访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人民群众的环境意识有很大的提高,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有了更多的关注,对自身生存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关系更加关心,不仅局限于吃饱穿暖,还有对环境质量的更高要求。这与科学发展观倡导的人与自然和谐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是一致的。在新的形势下,环境信访被赋予了新的内涵,人民群众对环保工作寄予了更高的期待。维护环境民生任务重、责任大、意义深远。切实提高对环境信访工作的认识。环保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不断改善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清洁的空气,吃上放心的食品,在良好的环境中生产生活,这是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好环境信访工作,切实解决关系群众的环境问题,是环保部门履行职责、重视民生的重要体现,也是检验环保部门执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志。从一定意义上讲,信访问题的产生反映执政能力,信访问题的解决体现执政水平。高度重视和做好环境信访工作,既是提高环保执政能力的本质要求,也是提高执政能力和水平的实践途径。所以,我们要从加强环保执政能力建设、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生态文明、维护社会和谐、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环境信访工作的认识。牢牢把握环境信访工作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环保事业发展的基本任务,认真履行职责,不辱使命;牢牢把握环境信访工作服务于科学发展的定位,坚持依法办案的基本要求,认真负责地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切实把环境信访工作建成群众满意工程。进一步规范环境信访工作程序。环境信访部门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必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办理程序。一是阅信接访。收到群众来信、来电后,要认真阅读、接听,准确把握来信、来电内容,确定反映问题的性质;对来访人要态度热情,耐心细致地听取陈述,认真做好记录。二是分类登记。根据信访事项性质进行分类,将信访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信访时间、反映主要问题等详细登记。三是转办办理。根据每一件信访案件情况,分别及时进行转办、交办、呈报领导批示,明确办理期限。对国家、省委、省政府领导以及局领导信访批办件实行交办制;一般信访案件由信访办进行转办。四是督报结果。办理期限到后及时督报结果,并反馈信访人。凡领导批示件,一周内要向领导报告案件交办进展情况,3周报告办理结果。同时,办结的案件要及时归档。大力加强对基层环境信访工作的指导。抓基层、打基础,把信访问题控制在基层、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是做好环境信访工作,掌握工作主动权,努力实现由应急之策向长效机制转变、由末端治理向源头预防转变、由被动应付向主动化解转变的必然要求。一要认真落实“重心下移”原则,从初信初访的源头开始,就把工作做细、做深、做实,积极化解矛盾,防止由写信转为上访,由一般信访转为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对上访老户和重复信访案件要列为重点,采取领导包办措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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