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德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印发《德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德建质监字[2008]12号各县(市、区)质监站、各建设(开发)、施工、监理单位: 为加强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我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行为,完善分户验收检查程序,依据德州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德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德建发〔2008〕128号)规定,我站组织制定了《德州市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实施分户验收,切实提高我市住宅工程质量水平,让用户住上满意房、放心房。本实施细则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开工的工程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德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联系人:吴冬梅韩冰联系电话:,保证住宅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维护住户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除执行本细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精装修)住宅工程分户验收,除遵守本细则规定外,其他检查内容由建设(开发)单位会同监理、施工单位在分户验收前,针对工程特点,制定专项验收方案,建设(开发)单位审核后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开发)单位按照本细则的要求,组织对住宅工程的每一户及相关公共部位,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专门的验收。,由设计层高、轴线等尺寸减去结构实体和装修层等尺寸计算得出的数值。。。,主要包括净开间、净进深和净高。。,包括:室内检查单元、公共部位检查单元。:1工程按设计要求全部完成,各分项、分部工程已按规定验收合格,施工单位已自检合格并向建设(开发)单位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2工程已通水、通电,窗明地净,设备运转正常。3工程各专业质量控制资料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应完整。4各专业隐蔽工程已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中签字认可。5各专项工程检测及功能性检测合格并通过验收。:1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分户验收方案,参加验收人员要具有分户验收资格。2配备好分户验收所需的检测仪器和工具,分户验收所使用的仪器和计量工具应计量检定合格。3做好屋面蓄(淋)水、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房间的蓄水等试验的准备工作。4粗装修工程在室内地面、墙面、顶棚上标识好暗埋水、电、暖管线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配电控制箱内电气回路标识清楚。5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镶刻工程标牌。:1应熟悉国家、省、市制定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验收规范、标准和文件规定,廉洁自律、作风正派、秉公办事,能按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检查工作。2应从事建筑工程施工、设计、监理或质量管理工作,具有工程类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3应是建设(开发)单位项目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技术人员,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专业的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由建设(开发)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制订处理方案,对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行返修或返工。2处理完成后,应对返修或返工部位重新组织验收,直至全部符合要求。3当返修或返工确有困难而造成质量缺陷时,设计单位认可在不影响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情况下,建设(开发)单位应将分户验收不符合本实施细则的情况书面告知住户并报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应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全数检查。4分户验收的检查内容、:净开间、净进深和净高的测量。:每一检查单元计量检查的项目中有90%及以上检查点在允许偏差范围内,。室内净高允许偏差为±20mm,极差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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