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纳税筹划中国财税培训师税收学博士肖太寿在实践当中,有许多企业集团既负责生产又从事产品的销售业务。由于企业从事生产和销售业务,发生的许多费用,如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往往超过税法规定的限额而要进行纳税调整。大家要注意的一点是,企业年末进行调增的费用也就是企业要多交的企业所得税费用。如果能够加强企业的费用管理,使企业平常发生的费用都能依法在税前扣除,在一定程度上就为企业节省了一笔企业所得税费用。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作为期间费用筹划的基本原则是:在遵循税法与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尽可能加大据实扣除费用的额度,对于有扣除限额的费用应该用够标准,直到规定的上限。(一)政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14%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一条规定:“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的部分,准予扣除。”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72 号)规定,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对化妆品制造、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由此可见,目前国家对不同行业所发生的广告宣传费税前扣除政策不一致,有些行业在当年按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 15%比例扣除,有些行业在当年按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 30%比例扣除,而有的行业则不允许在税前扣除。(二)纳税筹划方案1、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可提高扣除费用额度。按规定,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均是以营业收入作为扣除计算标准的,如果将集团公司的销售部门设立成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将集团公司产品销售给销售公司,再由销售公司实现对外销售,这样就增加了一道营业收入,在整个利益集团的利润总额并未改变的前提下,费用限额扣除的标准可同时获得提高。[案例分析 1]某生产企业某年度实现销售净收入 20000 万元,企业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 160万元。发生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3500 万元。请问应如何纳税筹划?(1)纳税筹划前税负分析根据税收政策规定的扣除限额计算如下:业务招待费超标:160-(160×60%)=64(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标:3500-20000×15%=500(万元)超标部分应交纳企业所得税税额:(64+500)×25%=141(万元)(2)筹划技巧在这个条件下的节税技巧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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