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风建设工作报告.doc:..南京大学学风建设工作报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文件要求,以及《南京大学科学硏究规范及学风建设管理办法》(南字发[2009]116号),我校一年多来继续推进科硏诚信和学风建设工作的开展,现报告如下:制定学风建设相关文件,保障学风建设工作顺利进行为规范学术行为,坚持学术诚信,维护学术道德,弘扬与践行"诚朴雄伟,励学敦行"的校训精神,促进学术创新与繁荣,我校发布《南京大学学风建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该细则对学术不端行为进行了明确界定,设立监督管理学风行为的职能机构,并明确其职责和权力,规范了对学术不端行为的监督、举报、审查、处理程序,对学风问题努力做到有章可循、查处有据。二、设立学风建设的专门机构,加强学术行为的监管和管理根据《细则》规定,在校学术委员会下设学风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作为学校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的职能机构。委员会由校学术委员会部分委员、纪委、监察处、、人力资源处、科技处、社科处、研究生院、学工处、审计处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委员会负责受理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投诉,讨论并决定是否启动调查程序;根据需要邀请相关学科专家组成临时工作小组或委托院系学术委员会,组织学术不端行为的调查与鉴定;根据调查情况、临时工作小组或院系学术委员会的鉴定意见,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提出认定和处理建议,并最终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三、积极落实教育部文件精神的举措和成效在制定了相关制度文件、设立职能机构的基础上,采取相应措施大力加强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的学习宣传活动。例如,近期学校组织编印了《南京大学科研经费管理手册》下发给每位教师,其中就有学术规范和学风管理方面的内容;平时及时下发教育部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学风建设的《简报》和《公告》给各单位各院系,并请他们自行组织师生学习;在2012年本科生和硏究生的入学典礼、新教师的入职和博导上岗培训班上,我们均请校领导和师德高尚的老科学家做报告,其中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是重要内容;去年和今年的〃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后,我校分别邀请了美国国际律师事务所桑德斯(Sanders)合伙人、中美知识产权法学会创会理事长李兆阳博士和英国品诚梅森律师事务所李克宁博士为我校师生做了知识产权法方面的报告;另外,我校教育部〃学风建设宣讲团〃成员陈洪渊和祝世宁二位院士还为省内其他高校专门做了"学风建设与科学研究"讲座,学校向江苏省教育厅推荐了10余名教授担任〃江苏省学风建设委员会委员〃,为江苏高校的学风建设做出了我们的贡献。通过这些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校师生的务实创新、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科学精神,激发了大家共同维护规范健康的学术氛围的责任感。四、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计划和办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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