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此文档

珠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制度.docx


文档分类:医学/心理学 | 页数:约5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1/5
下载提示
  • 1.该资料是网友上传的,本站提供全文预览,预览什么样,下载就什么样。
  • 2.下载该文档所得收入归上传者、原创者。
  • 3.下载的文档,不会出现我们的网址水印。
1/5 下载此文档
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珠二医〔2015〕21 号珠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制度医学诊断证明书是具有一定法律效用的医疗文件,依法出具医学证明书是法律赋予医疗机构及其执业医师的权利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一、医学诊断证明书包括健康、疾病诊断、治疗、出生、死亡等。二、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的人员必须是本院注册的执业医师,必须亲自诊查、签署医学诊断证明书,内容填写齐全(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别、疾病标准全称、建议、当日时间及医师签字),每项诊断都应具备科学的、客观的诊断依据。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必须与病历中记录一致,病假证明期限必须记录在门(急)诊病历或出院小结中。临床医师要严格-1-依法代表医院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对所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负完全法律责任。三、凡涉及司法办案需要的证明,以及用于因病退休、伤害、残疾、工伤、劳动鉴定、办理低保、计划生育、保险索赔等特殊诊断证明,由当事人或家属持公检法机关、交通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计划生育、保险等相关部门的介绍信,经医务部或医保办审核盖章后,由相应科室医师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诊断证明。医师未经特殊授权不得出具劳动能力、伤残程度及职业病等专用诊断证明文件。医师只能出具在本院死亡患者的死亡证明文件。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诊断,应由医院组织专家会诊后,慎重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四、出具与病假相关的医学诊断证明书权限1、急诊患者不超过三天;2、门诊普通患者不超过一周,门诊慢性病患者不超过两周;3、住院患者出院时需要继续休病假不超过一月。五、门(急)诊患者每次就诊、住院患者出院只能出具一次医学诊断证明书,遗失不补。医师在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时应向患者及家属交代清楚,嘱其妥善保管。六、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必须当日到门诊或入(出)院收费处审核加盖医院专用印章方为有效。非就诊当日的医学诊断证明书通常不予补办,确有特殊情况时,应以事实为依据,-2-经门诊部主任或患者出院科室主任核准签字才能补办,补办医学诊断证明书按补办当天日期落款,同时注明“补办”二字。门诊或入(出)院收费处应严格按照规定对医学诊断证明书审核、把关、登记。七、医师在执业活动中,严禁未经亲自诊查、签署医学诊断证明文件,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医师不能以患者主诉、症状、体征、描述等非规范的医学诊断出具医学诊断证明书。死亡、病情介绍等禁止使用医学诊断证明书。医学诊断证明书不得出现疗养、免夜班等非临床医学治疗内容、与医疗不相关的其他处理意见。八、医学诊断证明书严禁涂改、弄虚作假、伪造。九、违反本制度的处罚1、填写不规范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参照不合格门诊病历处理;2、违反本制度第四条、出具虚假医学诊断证明书情节轻微的医师,给予警告,并扣发奖金 300 元;3、出具虚假医学诊断证明书、具有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给予当事医师全院通报批评,并扣发奖金 500 元的处罚:(1)出具虚假医学诊断证明书造成延误诊治的;(2)出具虚假医学诊断证明书给患者精神造成伤害的;(3)造成其它危害后果的。-3-4、出具虚假医学诊断证明书、具有以

珠海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

非法内容举报中心
文档信息
  • 页数5
  • 收藏数0 收藏
  • 顶次数0
  • 上传人buxiangzhid56
  • 文件大小76 KB
  • 时间2019-0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