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室使用规定为了确保画室使用效益,,教、学人员严格执行下列规定:1、室内教学用品的使用由教务科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借用教室及其它设备、画具等必须经教务科或管理人员同意。2、禁止外来人员和校内与美术教学活动无关的人员到室内学习、画画,或动用室内备品。3、到画室教学及学习人员必须爱护室内的一切设备、设施,不许在墙壁上乱涂乱画,不得跳窗到楼顶画画、玩耍和张望,并积极保持室内卫生、秩序。4、学生按规定时间到画室学习,下个班级学生验收上个班级同学的使用画具的情况,画室的使用严格按照《画室的使用规定》执行。5、画室内卫生由到画室上课班级学生轮流值日。6、在使用画室期间,室内设备、卫生及其它日常管理由上课班级的学委和美术课代表帮助画室管理人员负责管理。7、室内玻璃、锁、画具等出现损坏丢失现象的按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理。8、画室钥匙统一管理,不得个人私自配用,一经发现进行罚款处理。9、画室的画具、设备由教务科及画室管理人员统一分配,使用者个人负责管理,不得借用他人,丢失损坏者追究个人责任,并按价赔偿。使用者须听从安排,积极配合。一九九九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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