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编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城阳区邹建云中医诊所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城阳区邹建云中医诊所评价单位: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16年12月20日国家环境保护部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1、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2、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3、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4、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5、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场界距离等。7、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8、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9、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城阳区邹建云中医诊所项目建设单位城阳区邹建云中医诊所法人代表邹建云联系人李文辉通讯地址青岛市城阳区明阳路325号联系电话**********传真邮政编码266107建设地点青岛市城阳区明阳路325号立项审批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行业类别及代码门诊部(所)Q8330占地面积(平方米)(平方米)总投资(万元)2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2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10评价经费(万元):一、项目由来为了提升区域医疗卫生条件,更好地担负起当地及周边地域的医疗卫生服务责任,城阳区邹建云中医诊所拟投资20万元建设城阳区邹建云中医诊所项目。项目租赁田守波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明阳路325号的现有商业网点房,。本项目主要是向患者问诊、配药等医药诊疗活动,不设煎药及针灸服务,不设住院部。项目职工定员3人,问诊量约8人/天,年营业时间约350天,实行一班8小时制。本项目不设放射类设备,日后若需增设该类设备,应另行办理辐射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保部令第3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需做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城阳区邹建云中医诊所特委托我单位(青岛洁瑞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承担其城阳区邹建云中医诊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经过现场勘察及工程分析,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二、产业政策、规划及环保政策符合性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的“鼓励类”第三十六大项“教育、文化、卫生、体育服务业”中的第29小项“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规划符合性本项目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明阳路325号,根据商品房购销合同可知,项目所在地规划用途为商业。项目建设符合当地的规划。3、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鲁环函[2012]263号文件符合性分析表1:建设项目与鲁环函[2012]263号符合性一、是否符合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基本原则符合性分析(一),建设单位应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建设单位必须首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备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申请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二)、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是√√,建设项目是否取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或是否有无主要污染物排放的证明文件是√√否(三),并将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目的重要依据。对已建成但未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各类园区,其产业结构不明确、功能区划不清晰、环保设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入园建设项目本项目为门诊部(所)项目,。化工石化、纺织印染、铅锌冶炼、铅蓄电池制造、皮革鞣制、电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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