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教育活动政治学习材料(2017-2018年第一学期)潘安小学政教处培训时间:9月14日第3周培训主题:《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培训地点:政教处学习内容:《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培训时间:9月28日第5周培训主题: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培训地点:政教处学习内容:教育部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为纠正教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特作如下规定: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学校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带头执行规定,切实负起管理和监督职责。广大教师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师风,自觉抵制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对违规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要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给予开除处分,并撤销其教师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培训时间:10月12日第7周培训主题: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培训地点:政教处学习内容: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一、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二、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三、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四、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五、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六、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培训时间:10月26日第9周培训主题: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培训地点:政教处学习内容:市教育局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为纠正教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不正之风,特作如下规定:一、严禁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二、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考试、考核评价的宴请。三、严禁参加由学生及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四、严禁让学生及家长支付或报销应由教师个人或亲属承担的费用。五、严禁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生活用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六、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其他行为。培训时间:11月9日第11周培训主题: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十条规定”培训地点:政教处学习内容: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十条规定”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和在职教师从教行为,对有偿补课作如下规定: 、要求或介绍、动员学生参加由学校在校内校外进行的有偿补课。、要求或介绍、动员学生参加由校外机构或个人在校内校外进行的有偿补课。,以各种名义与校外机构、个人联合,让学生参加有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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