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八有一超”、贫困村“十一有一低于”政策解读.doc:..贫困户“八有一超”、贫困村“十一有一低于”政策解读一'贫困户“八有一超”政策具体指标解读。:指有主体稳固安全,无倒塌危险的住房,人均在13平米(含)以上(厅堂、厨房、卫生间等生活附属房屋面积计算在内)。房屋可以是砖混结构、土木结构、也可以是木制结构。:不仅指有自来水喝,通过打井、水柜、水窖引用山泉水等方式解决饮水问题,也可认定为有饮用水。:家庭接通生活用电即达标,不要求接通生产用电。:指20户以上的自然村(屯)有路通到村口,路可以是砂石路,也可以是水泥路或沥青路,达到屯级路验收标准,机动车能安全通行。:指贫困户家中适龄未成年人能接受义务教育,没有因贫辍学的学生,因重度残疾、精神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上学的除外。:指贫困户家庭成员全部参加新农合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有基本医疗保障。:贫困户家里有电视机,不论尺寸型号,黑白或彩色电视机都行,能收看中央或广西频道,有线、无线或网络电视都可以。&有收入来源或最低生活保障:一是有收入来源,主要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来讲,只要具备下列其中之一的就视为达标,(含)以上、有养殖收入、有人均1亩以上山林地、有经营场地(铺面)、家中有成员外出务工半年以上或创业致富有收益能解决生产生活的,以及其他收入;二是有最低生活保障,主要对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来讲,指符合当地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主要是:工资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再减去生产经营费用支出,然后除以家庭常住人口数。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计算较复杂,也难统计、难核实。实际工作中,帮扶责任人要指导贫困户按月、按季度记录好各项收入及支出情况,并且每季度或每半年对贫困户的收入记录情况进行核实,确保贫困户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2015年我国现行扶贫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2855元,2016年预计约3100元(按增长6%的比例估算),要以国家最终公布的年人均纯收入为准。对照贫困户“八有一超”退出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因户施策,精准帮扶活动。二、贫困人口脱贫认定程序16号文件规定:贫困人口退出以户为单位,由村''两委”组成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并在建档立卡系统中用绿色做好标记(因为我们的建档立卡系统中分三种颜色:未脱贫的贫困人口用红色标记,脱贫人口用绿色标记,返贫人口用黄色标记)。贫困户脱贫以后,要继续跟踪扶持一年,确保稳定脱贫后,才能在系统中销号。根据国家贫困人口退出程序,我区贫困人口退出实行“双认定”,指贫困人口以户为单位提出脱贫申请后,由乡镇组织脱贫验收工作组,包括县乡干部、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等,严格按照“八有一超”标准对贫困户进行脱贫验收后填写《贫困户脱贫'‘双认定”验收表》,户主和验收工作队员、帮扶责任人均在验收表上签字确认。贫困户脱贫“双认定”按以下顺序进行:制定年度预脱贫计划并进行重点扶持一组织入户认定验收一村评议公示f乡镇审核公示f县级扶贫领导小组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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