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务名词解释
信用证保证金存款、
保函保证金存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存款
1、信用证保证金存款
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指采用信用证结算方式的企业为取得信用证而按规定存入银行信用证保证金专户的款项。企业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应按规定向银行提交开证申请书,信用证申请人承诺书和购销合同。
它也是其他货币资金的明细科目“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
其核算为:
企业填写“信用证申请书”,将信用证保证金交存银行时,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信用证申请书”回单。借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企业接到开证行通知。根据供货单位信用证结算凭证及所附发票账单,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科目;将未用完的信用证保证金存款转回开户银行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信用证保证金“科目。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对于信用证保证金存款是否应从“现金”中扣除,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应注重保证金存款的使用是否受限的实质,若使用受限,则应从期末现金中扣除。
会计准则对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定义:
(1)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属于现金。
(2)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其中,“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
由以上可知,若信用证保证金在资产负债表日后3个月内可以用于支付的,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不应从“现金”中扣除;反之,在资产负债表日后3个月内不可以用于支付的,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则应从“现金”中扣除。
英语:L/C deposit
2、保函保证金存款
保函保证金存款,是指针对银行保证函所支付的保证金。企业的账务处理一般为:借:其他应收款贷:银行存款;
银行保证函(banker's letter of guarantee),简写为L/G),又称银行保证书、银行保函、或简称保函,它是指银行应委托人的申请向受益人开立的一种书面凭证,保证申请人按规定履行合同,否则由银行负责偿付债款。
银行保函业务是指银行应客户的申请而开立的有担保性质的书面承诺文件,一旦申请人未按其与受益人签订的合同的约定偿还债务或履行约定义务时,由银行履行担保责任。
最新保函业务:对外承包工程保函
银行保函业务的特点
1、银行信用作为保证,易于为客户接受;
2、保函是依据商务合同开出的,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是具有独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申请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银行保函种类
1、投标保函;
2、履约保函;
3、预付款退款保函;
4、借款保函;
5、租赁保函;
6、付款保函;
7、来料加工保函;
8、质量/维修保函;
9、海事保函;
10、补偿贸易保函;
11、延期付款保函;
12、海关保函/免税/关税保付保函;
13、代理行转开保函。
银行保函办理手续
1、申请人需填写开立保函申请书并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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