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Code for design of nursery and kindergarten buildingsJGJ 39-2016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6 年 11 月 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 107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为行业标准,编号为 JGJ 39-2016,自2016 年 11 月 1 日起实施。其中,、、、、 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87 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 年 4 月 20 日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 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87 进行了修订。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术语”、“室内环境”的有关技术内容及规定;“安全保障”、“环保”、“节能”方面的相关规定;“防火与疏散”、“建筑构造”等章节,将其内容移至相关章节。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 1 号,邮政编码:150008)。本规范主编单位: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本规范参编单位:哈尔滨工业大学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重庆市设计院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徐勤 荆涛 蒋春辉 廉学军 陈永江 李桂文 吴健梅 沈克文林莉 郑犁 陈飙 徐达明 王晓亮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顾均 王陕生 翁皓 张南宁 吴雪岭 王珏 陈向明 叶德强 郭晓岩规模班数(班)小型1~4中型5~9大型10~121 总 为保证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质量,使建筑设计满足适用、安全、卫生、经济、美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 幼儿园的规模应符合表 -1 的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每班人数宜符合表 -2 的规定。表 -1 幼儿园的规模表 -2 托儿所、 托儿所、幼儿园的建筑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1 满足使用功能要求,有益于幼儿健康成长;2 保证幼儿、教师及工作人员的环境安全,并具备防灾能力;3 符合节约土地、能源,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 托儿所 nursery用于哺育和培育 3 周岁以下婴幼儿使用的场所。 幼儿园 kindergarten对 3 周岁~6 周岁的幼儿进行集中保育、教育的学前使用场所。 全日制幼儿园 full-time kindergarten幼儿仅白天在园内生活的幼儿园。 寄宿制幼儿园 boarding kindergarten幼儿昼夜均在园内生活的幼儿园。 幼儿生活用房 living room供幼儿班级活动及公共活动的空间。 幼儿生活单元 unit of living room供幼儿班级独立生活的空间。 活动室 play chamber;activity room幼儿生活单元中供幼儿进行各种室内日常活动的空间。 寝室 bedroom幼儿生活单元中供幼儿睡眠的空间。 多功能活动室 multi-functional room供全园幼儿进行文艺、体育等多功能活动的空间。 乳儿室 suckling room供乳儿班婴儿玩耍、睡眠等日常生活的空间。 喂奶室 nursing room供乳儿哺乳的空间。 配奶室 mix-the-milk room供配制乳儿用乳汁的空间。 晨检室(厅) morning inspection room供幼儿入园时进行健康检查的空间。 保健观察室 health-care and obser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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