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暂行办法.doc:..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及适用范围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六安江淮电机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所有经济合同(除销售合同、劳动合同)。第三条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未经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任何人不得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第四条委托代理人应在被授权的范围、权限和期限内从事代理活动,委托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做出的要约、承诺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委托代理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分工第五条合同管理机构公司各业务部门为合同经办部门,是合同管理的第一责任部门,根据相应职责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公司财务部门为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合同相关财务条款复核,以及提供财务专业相关问题咨询;法务对合同管理过程中法律风险进行控制。第六条合同管理分工(一) 原则上与公司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往来都须订立经济合同,少数特别紧急且小额零星即时结算的物资采购可以报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批后直接购买。(二) 公司的各类经济合同签订应由相关职责部门进行办理;若没有明确职责部门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临时授权委托经办部门。第三章合同管理职责第七条合同综合管理部门职责1、 审查汇总《合同台账及执行情况表》;对公司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 审查合同签订部门是否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如发现越权签订合同,应责令相关部门及时改正。3、 督促合同章保管部门规范合同专用章使用,严肃合同专用章保管;对合同及所有合同附件资料分类收集、编号、整理存档及成册保管。第八条合同经办部门职责1、 负责所签合同标的物的市场调查和供应商资信审查。2、 组织市场调研、议价、合同谈判等工作。3、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所签合同的具体性质和要求,全面准确地拟定合同条款,并办理报批和签章手续。4、 负责合同履行,每年或合同履行结束时组织相关部门对供应商进行评审。5、 负责登记本部门《合同台账及执行情况表》(见附件1),并由合同管理部门不定期进行检查。6、 及时妥善办理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事宜;牵头组织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或诉讼。第四章合同的签订、审批与签章第九条合同签订、审批、签章1、计划准备f标的咨询一资格审查(信用审查)f技术和商务谈判f拟定合同条款f合同审批f办理签章。第十条资格审查。1、 对当事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方有合同签订的权利。签约的对方是法人,应审查其是否依法成立,有无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是否超越营业执照规定的范围。2、 凡第一次签约单位,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开户许可证》或三证合一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等资信材料;与个人签约,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并加按手印。第十一条技术和商务谈判1、 凡在技术、质量上有特定要求的采购合同,先进行技术谈判,再进行商务谈判。2、 办技术谈判由合同经办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主要涉及合同标的货物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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