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儋州市委员会文件团儋发[2009]11号关于征求意见的通知各基层团委、直属团(总)支部: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青年群众基础,切实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党对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领导,增强共青团组织和青年工作的生机与活力,培养造就青年人才,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实现建设海南西部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意见》(琼发[2009]10号)精神,结合我市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实际,市委准备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意见》,并指示由团市委代为起草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文件。按照市委罗副书记的批示精神,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借鉴参考的基础上,《意见》形成讨论稿,为进一步修改完善,现进行意见征求,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立即组织团干部进行研读学习,并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于6月16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团市委办公室。联系人:符中华;联系电话:23335698;传真:23311388;电子信箱:dztw5698@共青团儋州市委员会2009年6月10日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党的青年群众基础,团结和凝聚全市广大青年建设小康儋州、活力儋州、魅力儋州、平安儋州、和谐儋州,实现建设海南西部中心城市的奋斗目标,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意见》(琼发[2009]10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全市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全市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培育“四有”新人的根本目标和任务,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更好地团结、教育、引导、服务青年,全面提高青年的素质,动员组织广大青年为全面建设儋州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2、总体要求。坚持加强党的领导与支持共青团依照法律和团章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相统一,坚持体现党的要求和照顾青年特点相统一,坚持发挥共青团在青年工作中的核心作用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相统一,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共青团组织实施、社会广泛参与”的青年工作格局。二、充分发挥共青团服务大局服务青少年的作用3、要支持共青团加强青少年思想教育。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希望工程”和“手拉手”等品牌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坚定理想信念,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把中小学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纳入学校素质教育总体布局,积极探索中小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形式;把少先队工作纳入教育发展规划,理清行政教育主管部门与共青团在管理少先队工作中的职责和职能关系,明确共青团受党的委托领导和管理少先队工作的职责和权限,坚持以团带队,教育部门要积极支持少先队开展活动,健全和规范我市少先队工作。4、要支持共青团培养、凝聚青年人才。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青年人才工作纳入人才工作统一规划,对共青团开展的青年技能培训、青年人才的举荐和评选表彰、就业培训、社会实践和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活动,给予资金、技术、项目、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市委组织部要将青年党员、青年骨干的教育培训和青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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