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摘要:根据联合国科教文卫组织通过的观点,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首先要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主体,其次政府要加强扶持力度,社会各界,尤其是公民自身要加强保护意识。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主体、三方博弈、保护原则、全球化引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以及全世界各民族的历史瑰宝,是历史和文化的沉积。而近代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生活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许多边远山村及少数民族地区的传统文化都已经被逐渐同化,更有甚者,有些本来就是由少数人掌握的非物质文化已经失传。此种现象,无论是从保护文化多样性的角度,还是从社会价值构建的角度,都是十分不利的。因此,近年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各级政府、民间组织、学术机构纷纷就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著书立说,发表各自的见解。但是,各界的观点多的也只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界定,而关于具体的保护措施的设想少之又少,我国法律对此的保护也很是薄弱,从总体上看,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力度还是远远不够,尤其是以我国为代表的一些发展中国家,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非常不到位的,前些年我国的端午节被韩国抢先申请,就是对此的一个极鲜明的反应。鉴于以上现象,本文将在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基础上重点论述一下现阶段我国如何从知识产权的角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1、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特征及保护的必要性1、概念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是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关于此概念的界定,也是目前为止,最广为接受的观点。具体来讲,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五类:第一, 民间文学艺术。主要指口头相传的神话、传说和传统艺术, 包括戏剧、木偶、歌舞等表现形式。第二, 传统科技。包括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及实践, 具体指航海知识、冶金知识、记数和计算方法以及传统的手工艺技能。第三, 传统识别性标志。包括某一特定文化区域的名称、符号,反映某种手工艺技能来源的标志。第四, 传统生活方式。包括社会风俗、礼仪、节庆等。第五, 和非物质文化遗产表现形式相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及文化场所或文化空间等。如俄罗斯的塞梅斯基口头文化及文化空间。1但是,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 仅止于对其概念的定义看似肯定的语言表述上,其实是不完整的。这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的不完整, 既是认知上的局限, 也是态度上的简单化,它必然导致行为上程度不同的理性缺失。因为作为一种文化存在,非物质文化遗产通常是指现存的民族传统文化, 是以活的形态出现的, 与人本身是密不可分的, 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更注重的是技能和知识的传承, 它是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各国或各民族的生活方式、智慧与情感的活的载体, 是活态的文化财富。应当进一步从文化形态的视角去认识和理解作为文化生命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特征当今学术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征的观点众说纷纭,基于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及其存续方式的严密的逻辑分析,我认为,比较可取的关于其特征的表述为:1)本土性从本源来看,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自外传入的文化养子, 而是一定地域空间中土生土长的文化亲子, 是特定历史环境遗存的结果,是本地人的文化创造, 植根于当地人的生产和生活, 成为一定地域空间中本地人的历史文化遗产。2)民族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具体族类的人的创造物, 是特定时域中的文化形态, 其本身固有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鲜明的民族性。3)整体性这是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涵结构上来说的,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文化遗产形态, 包含了历史环境、传承载体和精神内质三个相互联系的内涵层次, 形成一个有机的文化结构整体。4)传承性与古迹、历史建筑、文物等作为过往历史遗留物的物质文化遗产不同,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仍在传承的文化事象, 是依然流变着的历史的和具体的文化形态, 是在特定群体中有存续生命力的历史文化遗产。23、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必要性关于保护的必要性,我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当代价值方面进行阐述具体来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当代价值主要体现在:1、身口相传的创作与传承方式为当代社会的文化传播保留了一种本原模式2.、鲜明强烈的族群意识为当代社会的广大民众唤醒了一种民族认同3、形式各异的生态风情为当代社会的文化机体注入了一种活跃的个性因素4、天人合一、和谐圆通的文化精神为当代社会价值体系的重构奠定了重要基础而正是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如此之重要的当代价值,具有许多当代社会有所缺失的文化特征与精神内涵,才更凸显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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