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管理制度(一)凡需施行手术的病人,术前需要完成必要的检查,尽可能明确诊断。对诊断有疑问的病人或诊断依据不够直接、客观的病人,应充分估计诊断出错的可能性。对明确诊断的择期 I—Ⅲ类手术,如无禁忌症及特殊要求,应在入院 96小时内施行手术。(二)术前必需的、短时期有变化可能的检查,距手术日期不得超过 1周,否则应重新检查。(三)手术医师在手术前必须亲自诊视病人,检查手术准备情况。(四)各类手术必须严格执行术前讨论制度。 I-Ⅱ类手术由手术者组织讨论记录在病历;Ⅲ -Ⅳ类手术、新开展手术、有可能严重影响患者生命质量的手术、修改重要常规的手术以及老人小孩疑难病例、 有严重并发症的病人,必须由科主任组织全科人员共同讨 论(手术者、经管医师、麻醉医师、护士长、经管护士必须参加 ),重点讨论诊断、手术适应症、术前准备、手术方案、麻醉方案、手术参加人员,最后拟定手术方案,提出术中注意事项和应急处理方案、术后注意观察事项、护理要点等,并在病历及病例讨论登记簿上作好详细记录。(五)手术病人经讨论决定手术后,由经管医师填写手术申请单, 按手术审批制度逐级审批。审批者必须详细了解术前准备及术前讨论情况,再作决定(六)手术前应由手术主刀医师向病人或家属详细说明疾病的性质、 诊断、手术日期、手术方案及手术中和手术后可能出现的意外和并发症。手术的预后以及可能的替代疗法, 必须用通俗的语言,务必使病人及家属完全理解。经管医师将与病家谈话内容详细记录在手术申请单上,让病家仔细阅读(或由医生宣读)后,签署姓名、日期与病人关系等。急诊手术如无家属、单位领导,可由医教科、分管院长或总值班签字。(七)麻醉科施术者应在术前检视病人, 了解术前准备情况,将麻醉方法、风险及可能的变更方案向病人及家属交代清楚,并签署同意书。对未作好充分准备的病人,有权拒绝麻醉。(八)择期手术,必须在术前一天上午 10点前将手术通和单送达手术室。通知单应注明手术时间、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住院号、诊断、手术方案、主刀及助手 (如系指导手术应注明指导者 )、批准人、是否需要器械护士以及有无传染性疾病 (如乙肝、爱滋病等)或感染等。如需特殊体位或特殊器械、设备也应注明。急诊手术应在半小时前通知手术室,麻醉科及手术室必须在半小时内作好手术准备,接收病人。特殊情况,手术室可先接收病人,手术医生负责观察,抢救病人,以尽可能缩短等待时间。(九)手术室应规定各病区的手术台数,允许接台手术。各病区根据手术台数安排手术。在手术台有空的情况下,允许各病区增加手术台数。手术应优先保证急诊。对由于急诊而取消预定的择期手术, 必要时应加班手术、医院按业余劳务发给补贴。择期手术病人由手术室负责接收。急诊病人由病区护士护送。手术室护士接收前,。对未做好术前准备者。应协助做好术前准备,对确实无法在手术室补充完成术前准备者,可拒绝接收。 (上述二种情况,手术室均应登记,并报告医教科,由医教科根据情节、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手术前,手术巡回护士、麻醉医师、手术医师应认真核对病员姓名、床号、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式等,然后再施行手术。(十)手术人员应严格按照手术权限执行。 实习医师不得单独进行任何手术,包括门诊小手术及急诊清创手术。 进修医师手术权限必须经医教科批准。主刀医师为手术小组负责人,在手术过程中对病员负完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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