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城区堵点清淤疏浚工程承包合同甲方:(发包方)重庆市涪陵区水务局乙方:(承包方)重庆市涪陵区水利供水有限公司安装分公司雨季即将来临,城区市政排水堵点应立即进行疏浚清淤,以满足城市的防洪防涝安全需求,避免给国民经济带来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将城区堵点清淤疏浚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特制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涪陵区城区堵点清淤疏浚工程2、工程地点:涪陵区黎明路转盘至区政府沿线、二门诊至八角井沿线、城五小至卫校沿线、南门山至易家坝及易家坝转盘沿线。3、工程承包内容:沿线市政排污管、沟清淤疏浚,检查井及雨水篦子清淤,以及依蝶商场对面和海怡天广场对面的抢险工程。4、工程承包形式:总价承包二、工程工期:本工程工期40天,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时,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第二日进场(即起计算工程工期)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该工程,并交给甲方使用。三、工程总造价及付款方式:1、该工程采用包工包料一次性包干形式发包给乙方,含税造价计人民币15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2、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乙方50%工程款(¥75000,大写:柒万伍仟元),工程竣工通过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三日内向乙方支付余下50%工程款,(¥75000,大写:柒万伍仟元)。3、甲方以转帐方式支付工程款,乙方在收款的同时须向甲方开具等额正式发票。四、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1、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并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进行监督检查,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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