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新劳动法病假工资规定和计算方法 : 1)其可以由劳动合同进行约定,但是不得低于相应的岗位工资; 2)如果集体合同或集体协商约定标准高的,取其高; 3)双方无任何约定的,按照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来确定。 : 1)病假工资的系数与职工病假期限以及工龄的长短相对应,一般来讲,期限越长,工龄越短,系数越小; 2)现行法律规定,职工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连续工龄不满2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3)满2年不满4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70%;满4年不满6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80%; 4)满6年不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90%; 5)满8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100%; 6)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上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40%,满2年不满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50%,大于等于3年,病假工资的系数为本人工资的60%。 ,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可以按照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二、病假工资支付规定、病假工资计算方法、病假工资计算标准? : 1)非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基本工资×70%÷)×应扣工资基数×病假天数+(基本工资×30%÷)×病假天数当月所得工资=基本工资-应扣病假工资 2)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1000×70%÷)×应扣工资基数×病假天数+(1000×30%÷)×病假天数当月所得工资=当月工时工资+〔(1000÷×病假天数)-应扣病假工资〕 , 1)非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基本工资×70%)×应扣工资基数+基本工资×30% 当月所得工资=基本工资-应扣病假工资 2)定额人员: 应扣病假工资=(1000×70%)×应扣工资基数+1000×30% 当月所得工资=1000?应扣病假工资若员工当月所得工资低于上海市最低工资的80%,则以上海市最低工资的8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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