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作者:————————————————————————————————日期: 2010年9月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贵州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营运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营运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0】5号)精神,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1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营运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总体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0】15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0】25号)及国家个省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安全生产依法律法规,在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严密组织,严格监管监察,加强有效执法监督,采取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及时发现、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全省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从2010年8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集中3个月时间在全省各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省性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国务院确定的8项共性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未依法严格追究事故责任,以及责任追究不落实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具体工作内容分解情况见专项行动工作内容分解)。区域性专项行动。工作方法和步骤。政府统筹,企业自查。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样国定标准,加强督促检查。工作要求。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落实《贵州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和《2010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的有力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建设单位要在专项行动中着力强化“四个加强,四个坚决”。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标本兼治,注重实效。严格责任追究,狠抓责任落实。营造全员参与氛围,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加强信息报送,推进信息通报。贵州省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营运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工作内容分解行业领域:道路交通一、非法违法行为的只要表现形式: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从事运输、维修作业,不按国家和行业标准从事维修的:驾驶人酒后驾驶、超载、超速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无证驾驶、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故意污损、遮挡号牌的,客运车辆夜间10时至凌晨6时行驶达不到安全通行条件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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