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工作方案
“十二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时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也是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的攻坚时期。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对于积极适应形势发展的新变化,妥善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挑战,建设创新型省份,全面落实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一、我省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思想与原则
我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紧紧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战略部署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以及《福建省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纲要(修编)》;要系统研究、准确把握“十二五”期间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及科技自身发展特点的基础上,确定科技发展目标和方向,凝练重大任务,形成统筹与创新相结合的科技发展规划,为建设创新型省份奠定坚实基础。
(一)明确思路、注重先行。规划编制工作必须以建设创新型省份为目标,围绕建设海峡西岸区域创新体系、完善科技发展机制、加快建设创新转化服务平台、积极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推进海峡西岸高新技术产业带建设等问题为主线,解放思想,锐意创新,加强战略思维,扩大国际视野,准确把握我省科技发展新要求、科学编制我省科技发展规划。
(二)全面衔接、四个符合。规划编制既要全面衔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国家“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也要做好与《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规划》、《福建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和我省国民经济和发展“十二五”规划相衔接。规划编制,要符合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发展战略需求,符合福建省经济发展和培育产业集聚对科技的需求,符合福建省社会可持续发展对科技的需求,符合科技发展的自身规律和科技人才队伍培养、壮大的需求。
(三)积极作为、突出重点。规划编制工作要始终遵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充分发挥我省科技资源的相对优势,着眼于促进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科技自身发展的全局,牢牢抓住“十二五”科技发展的战略重点,突出战略性和可操作性,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等关键重大科技问题。
(四)把握区位,体现特色。规划编制要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为契机,牢牢抓住我省特有的区位优势和对台优势,针对我省科技与经济发展的区域平衡问题,以及对台经济技术交流合作紧密的特点,强调突出区域特色、因时因地制宜,使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真正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快速发展的支撑动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五)加强协调、强化支撑。规划研究和编制过程中,要加强与各地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和联系,充分利用各地政府、各部门已有的研究成果和有关资料,及时沟通和交流各方面进展等情况。要按照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服从总体规划的原则,使科技规划成为总体规划的重要支撑。
(六)营造氛围、广纳贤言。要通过政策宣传、新闻媒体、网络等方式,营造有利于各级政府、社会高度重视规划工作、积极参与规划研究和编制的舆论环境,充分征集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要提高编制工作的透明度和社会参与度,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要广泛咨询省内外有关科技界、企业界专家,注重发挥专家在规划中的咨询作用。
二、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与领导
为确保我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尽快启动福建省“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一)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规划办),负责科技规划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主任由庄荣文厅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周世举副厅长担任,副主任由丛林、杜民、李堂杰、何静彦副厅长,罗旋局长、马士敏组长担任。成员为林风、吴立增、林伯德、史斌、黄威、游建胜、黄国柱、郭运孝、郑怡彤、马达,以及省知识产权局王志雄、星火办郑昭、资金中心郑孝国、研究中心林继扬、创业中心周庆惠等同志。规划组织协调工作由计划处负责,具体事务管理工作由研究中心承担。
(二)成立战略专题研究组
战略专题研究组由有关厅领导任组长,相关业务处室(单位)牵头组织负责,成员由管理、科技、经济等方面的领导和专家参加,根据研究内容开展调研,按时完成研究报告的起草、论证工作。各相关业务处室(单位)牵头组织的专题研究必要时可委托相关科研单位承担。
三、规划编制工作的时间与进度安排
“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工作应遵循“集思广益、科学决策”的原则,按照“先研究、后细化、再综合”的工作程序进行,具体工作拟分以下三个阶段:
(一)启动组织阶段(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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