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禾物业(福建)有限公司管理项目共用电费、水费分摊方法及比率共用电费、水费的分摊方法遵循谁使用谁承担的原则,公平合理分摊给使用的用户。共用电费的分摊分为楼道照明用电、路灯照明用电、夜景照明用电、电梯用电、生活水泵用电、监控室用电、差额电费等。共用水费的分摊主要为绿化用水和水损两项。分摊方法及比率:1、楼道照明用电:由该栋的全体业主按各单元的面积比例分摊该栋的楼道照明用电,计算时遵循已入住单元按100%比率分摊,未入住单元按50%比率分摊(“已入住”的界定为自该单元装修开始)。2、路灯照明、夜景照明用电:由该区域的全体业主按各单元的面积比例分摊该区域的路灯照明和夜景照明用电,计算时遵循已入住单元按100%比率分摊,未入住单元按50%比率分摊(“已入住”的界定为自该单元装修开始)。3、电梯用电:由各梯住户按楼层系数及入住情况进行分摊,楼层系数的界定:1-5层为第一段,系数为1;5-10层为第二段,;11-15层为第三段,;如此按5层为一段类推,每段系数按20%递增,即系数为1+(N-1)×。计算时遵循已入住单元按100%比率分摊,未入住单元按50%比率分摊(“已入住”的界定为自该单元装修开始)。4、生活水泵用电:由该楼栋的使用单元按各单元的用水量比率进行分摊。5、监控室用电:由该区域的全体业主按各单元的面积比例分摊该区域的监控室用电,计算时遵循已入住单元按100%比率分摊,未入住单元按50%比率分摊(“已入住”的界定为自该单元装修开始)6、差额电量是指总表电度数与其属下分表之和的电度差,主要由变损、线损和表损等损耗电量构成,该项用电由该区域全体业主按各单元的面积比率分摊,计算时遵循已入住单元按100%比率分摊,未入住单元按50%比率分摊(“已入住”的界定为自该单元装修开始)。7、绿化用水:该项用电由该区域全体业主按各单元的面积比率分摊,计算时遵循已入住单元按100%比率分摊,未入住单元按50%比率分摊(“已入住”的界定为自该单元装修开始)。8、水损:由全体业主按各单元的用水量比率进行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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