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日期:2007-01-2917:13:21我市2006年的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的广泛关注下,认真按照省人大的议案要求,制定发展规划,采取切实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了新的进展,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初步发挥了缓解农村因病致贫和看病难问题的作用,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把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群众的关心落到了实处。现将2006年的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全市共有103个乡镇,1216个行政村,总人口310多万,总户数户,其中农业人口人;共有五保户6909人,特困人口数66064人。2006年我市参加合作医疗人,%,比去年增加18个百分点,有9个县(市、区)合作医疗人口覆盖率达60%以上,%、乐昌市75%、%、%、%、%、%、%、%、%。全市共有特困群众参加合作医疗64316人,%。合作医疗覆盖103个乡镇、1216个行政村,镇村覆盖率100%。全市实行县办县统筹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形式。二、主要工作㈠加强领导,理顺人员机构。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的交接情况和换届后领导的变动情况,市、县(市、区)及时调整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的进展情况,分别召开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总结表彰大会,层层签订发展农村合作医疗责任书,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工作要求、工作职责。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纳入乡镇领导班子岗位责任制综合考核,占100总分中的5分。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监督检查。市、县(市、区)在卫生局设立合作医疗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足人员。大部分县(市、区),保障工作的正常运作。㈡全面推行县办县统筹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形式我市根据省政府《关于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及时调整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形式和内容,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全市10个县(市、区)全部实行县级统筹、县办县管的管理体制,并实行了四统一:统一制度方案,实行全县(市、区)制度方案的统一;统一管理模式,合作医疗资金统一由县管理、支付,统一筹集合作医疗资金;统一宣传发动及交费时间为10月至12月(报销年度起止时间统一为1月1日至12月31日);统一操作方法,规范有关程序。实行县级统筹、县办县管后,提高统筹层次,加大统筹力度,加强了管理,堵塞了漏洞,消除了农民的疑虑。㈢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提高保障水平。2006年我市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每人每年交纳保障金10元,省扶持25元、市4元、县、镇6元,人均筹资45元。随着筹资水平的提高,各县(市、区)按市政府的要求,在6月份前合理调整方案,主要调整了报销比例及年补偿最高封顶线:住院费用在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50%,县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40%,县外医院住院报销比例30%以上,年最高住院封顶线报销6000元以上(其中乳源县1万元)。今年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对合作医疗扶持资金较为重视,目前10个县(市、区)财政扶持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大部分县(市、区)按市政府的要求合理调整方案并从1月1日起实施,少数县(市、区)从7月1日起实施。㈣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管理。进一步加强了对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确保合作医疗基金全部用于农民治病补助。一是统一合作医疗资金由县级合作医疗办管理;二是统一合作医疗资金全部纳入到县农村信用社专户储存、专门管理,通过县、镇农村信用社统一管理合作医疗基金。做到银行管钱不管账,经办机构管账不管钱,实现基金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封闭运行;三是设立乡镇合作医疗储备金,各县(市、区)根据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每月与乡镇核账一次,防止挪用、挤占、拆借、贪污和各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四是制定公示制度,合作医疗基金的收支情况定期公开,列入政务公开内容,每季度公开通报一次,接受社会和农民群众的监督。村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因病住院得到报销补偿的,每月公示一次。2月27日至3月7日,市农村合作医疗办组织财务人员对各县(市、区)2005年度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情况进行了一次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大部分县、镇都能严格执行《韶关市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办法》,合理使用资金,按要求配备专兼职会计出纳人员,收支均建立会计、出纳账目,票据装订较规范,做到专款专用,独立建帐,没有发现借用挪用合作医疗资金的现象。去年农民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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