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紧急救援、应急预案研究。、财产损失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及时有效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尽快恢复铁路运输正常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行车事故救援规则》、《铁路运输调度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合资铁路、地方铁路发生的行车事故的应急处置。当行车事故涉及以下几方面时,在启动本预案同时,根据需要,启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1)涉及重大火灾的行车事故,启动《重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2)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行车事故,启动《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3)涉及恐怖袭击、重大破坏案件的行车事故,启动《恐怖袭击、重大破坏案件应急预案》。,在铁道部全面协调支援,依靠专家力量,提高科学决策水平;采取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行车事故预警预防水平;不断完善铁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增强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提高突发事故处理能力。、行车指挥、事故救援、事故调查、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宣传报道、治安保卫等应急协调组(部),分别由铁道部办公厅、安全监察司、运输局、公安局、劳动和卫生司、宣传部和其他相关司局及发生地铁路运输企业组成。,其主要职责。依据《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有关规定,负责协调或派员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全面分析,及时正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并提出初步定责处理意见。,配合事故调查组工作,其主要职责。(1)协调或参与对事故现场的调查、现场录像、照相、取证等工作。(2)协调对事故现场的保卫和现场人员的疏散工作,维护事故现场秩序。(3)负责协调对触及法律和破坏性事故进行调查处置。,其主要职责。(1)协调指挥现场对伤亡人员的抢救、医治和安置工作。(2)协调有关药品、医疗器具的应急调配。(3)协调事故现场的有关防疫工作。,其主要职责。(1)负责向媒体和社会报道有关应急救援情况。(2)依据有关新闻报道规定,协调有关媒体对事故的报道。、事故救援组、善后处理组工作,其主要职责。(1)负责事故现场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2)依据《铁路行车事故救援规则》,负责实施事故救援起复工作。(3)负责事故善后工作,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置、处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影响。、处理、统计、分析和总结报告;各级行车安全监察部门负责本监管范围的行车事故信息的调查、处理、统计、分析和总结报告;行车事故信息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有关规定进行报告。铁路各行车专业管理部门及行车单位负责对行车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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