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是一个基础性、综合性、系统性的党内法规,是干部选用工作的基本规章、基本依据、基本程序。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认识要深化,措施要得力,工作要到位,最关键的是要有坚强的党性作保证。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来源于坚强的党性。党性强弱,决定着对颁布实施《干部任用条例》重大意义的认识程度,决定着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工作的推动力度。首先,具有坚强党性的人,才能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这次《干部任用条例》修订270多处,其中最重要的修订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作为灵魂和主线贯穿始终。《干部任用条例》能否贯彻执行,关系到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能否落到实处,关系到能否把那些身体力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关系到党的基本路线能否得到贯彻执行,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只有具有坚强的党性,具有强烈的党的意识,时刻牢记自己是党的人,才会深刻认●陈全国识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重要性,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慎用用人权,严把用人关。其次,具有坚强党性的人,才能做到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不走样。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主体是各级干部,如果这些干部没有坚强的党性,就会出现不愿执行《干部任用条例》、“表面程序合乎规定,背后夹带私货”、不敢抵制违背《干部任用条例》的行为等问题,这样,《干部任用条例》再好也难以发挥应有的效力。《暂行条例》颁布七年来的实践证明,同样的制度,有的地方和部门执行得比较好,用人上的风气比较正,原因就是那里有一个党性强的领导班子。有的地方和部门执行不力,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比较严重,根子就在于领导班子的党性不强。可见,保证《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落实,最根本的是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提高干部的政治素质。再次,具有坚强党性的人,才能把自己的行为自觉置于《干部任用条例》的规范和约束之下。《干部任用条例》具有较强的强制性和约束性,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人要自觉接受其约束,必须靠坚强的党性作保证。《干部任用条例》对推荐提名、考核考察、讨论决定、交流毒隆婀回避、纪律监督等环节,都有规范、严密的程序性规定,形成了对干部选用工作完整、严格的要求,我们如果没有树立马克思主义的权力观,不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就难以做到坚持原则、一身正气,就不可能自觉地抵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必须加强党性锻炼,增强政治观念、组织观念、法纪观念,端正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自觉做到“五坚持、五不准”,把“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的要求落到实处。坚强的党性要体现到以良好的学风学好《干部任用条例>上。学好《干部任用条例》要有好学风,好学风的前提和基础是坚强的党性。江泽民同志指出,“学风问题也是党风问题,是关系党的兴衰和事业成败的一个重大政治问题”。因此,一个具有坚强党性的领导干部,必须以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学好《干部任用条例》。一是要熟知《干部任用条例》的具体内容。在学习方法上,要采取集中轮训、组织研讨班、举办报告会、督促自学、组织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逐章逐条、全面深入地学习,特别是对一些重要规定和增加的新内容、新条文、新要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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