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岛市崂山区服务外包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制发机关:崂山区外经贸局成文日期:索引号:75043528101020020100012各有关单位:为落实《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崂政发〔2009〕87号),促进我区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的健康发展,根据商务部、青岛市及《中共青岛市崂山区委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的若干措施(试行)》关于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青岛市崂山区服务外包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崂山区商务局崂山区财政局二○一○年六月二十九日青岛市崂山区服务外包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崂政发〔2009〕87号),促进我区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的健康发展,依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0年度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10]64号)、《青岛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扶持办法》(青商务服贸字[2008]36号)、《青岛市促进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的补充政策》(青商务字[2009]152号)、《青岛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实施意见》、《青岛市服务外包扶持资金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中共青岛市崂山区委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的若干措施》(崂发〔2009〕17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在实施过程中,将根据上级政策的变化做相应调整。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是指在崂山区注册、并在崂山纳税,同时符合青岛市服务外包扶持资金申报条件,财务核算健全的企业和培训机构。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服务外包专项扶持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中央、市、区三级财政依据有关政策用于支持我区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发展的产业资金。第二章扶持标准第四条依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0年度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财企[2010]64号)的规定,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按以下标准给予扶持。1、服务外包企业每新录用一名大学生(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每人不超过4500元给予企业培训资助,定向用于上述人员的培训。2、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5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3、对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的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全管理(IS0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IS020000)、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认证(AAALAC)、优良实验室规范(GLP)、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认证(ITIL)、客户服务中心认证(COPC)、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认证(SWIFT)等相关认证及认证的系列维护、升级给予支持。每个企业每年最多可申报3个认证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支持。第五条依据《青岛市服务外包扶持资金申报指南》的规定,市级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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